【大紀元2012年05月14日訊】沁水縣中村鎮張馬村位於山西省東南部,這裡歷史悠久,自古就有女媧補天,舜耕歷山的動人傳說,這裡山青水秀,民風純樸。但是在今年的五月份,卻發生了一件和這裡環境極不和諧的事情——沁水村村委會6個村幹部合資為了建立養雞場,強行拆掉尚明忠家180平米的私房,而導致尚明忠求助無門的情況下上吊自殺的事。
尚明忠,男性,今年61歲,生有一子。今年五月份因為沁水縣張馬村委會班子以黨支部書記張軍生為首的村幹部合資要開辦養雞場用地而與5月8日因為不合理的拆遷賠償求助無門而上吊自殺了。
今年5月初,張軍生等人欲以200元人民幣拆遷補償款佔用尚明忠家180平米的大房子,多次溝通商量未果。張軍生便以強行的手段叫來了推土機不顧一切地推倒了尚明忠家的房子。
張軍生,張馬村現任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在不久前的第九屆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中,親自或指使他人以每票900~2000元直至數萬元不等的金額,向村民們發放賄款收買選票。其競選期間共計發放賄選款僅現金就高達200餘萬元,最終張以860票當選張馬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不僅如此,該村支書貪贓枉法、私自砍伐樹木、毀壞林業植被、非法佔用耕地等諸多問題。
黨中央一再要求基層政府和領導幹部要切實維護好群眾的利益,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可是,為甚麼沁水縣中村鎮張馬村村委會竟然可以全然不顧村民尚明忠的合法財產權利,全然不顧村民的生存權利,全然不顧國家法律,對普通農民尚明忠進行如此赤裸裸地強取豪奪?
沁水的經濟發展的確要前進,但這樣的前進嚴重扭曲了法律法規,違背了民意的拆遷法,和發展中的沁水真是格格不入呀。
現在是和諧社會,國家三令五申要解決民生問題,衷心希望沁水縣的有關部門領導能來管管此事。本著切實為老百姓辦實事、辦好事的原則,為尚明忠一家伸張正義,實際解決民生問題並追究張軍生等人的刑事責任。
5月13日死者家屬初步和村委會達成賠償15萬元的協議,張馬村村委會主任兼黨支部書記張軍生居然說「死一個人不就是15萬元嗎?是公家出錢、又不是我出錢,死了白死」。
(責任編輯:鄭芬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