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2年05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張建浩馬來西亞吉隆坡報導)馬來西亞法輪功學員於5月9日向人權委員會(SUHAKAM)遞交備忘錄,投訴當權者無理拘捕和起訴兩位來自中國大陸的學員。
據悉,兩位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是在旅遊景點派真相資料時被警方拘捕。法輪功學員要求人權委員會協助調查當局的行動。
在聽證會中,法輪功發言人吳文強向人權委員會匯報了這兩起事件。吳文強說警方的行動嚴重侵犯了他們和平講真相的基本人權。
2011 年 7 月 13 日,吳瑞榮在吉隆坡的獨立廣場派發法輪功傳單時被警員逮捕。警方根據《刑事法典第353條》提控吳瑞榮。此案正在法庭審理當中。
另外,在2012 年2月15日,林濤在馬六甲景點派發法輪功傳單時被警員逮捕。警方根據《1984印刷機和出版法令》的4(1)(b) 和5(1)條文提控林濤。此案正在法庭審理當中。
吳文強說,在這兩起事件前,在獨立廣場常有發生導遊因誤解而干擾學員講真相的事件。有導遊甚至暴力對待學員,強搶學員的橫幅和真相資料,和報警投訴學員的講真相活動。他說,很遺憾的,這些事件並還沒有完全停止,甚至發展到今天被警方提控。
聽證會中,人權委員會專員穆罕默德•沙阿尼 (Muhammad Sha‘ani) 在聽取匯報後譴責當權者應該改進他們的人權意識和尊重他人的基本人權。
穆罕默德說:「這種對法輪功的騷擾是選擇性的。每一天,有很多其他類似的推廣活動發生,但並沒有看見有起訴的行動。法輪功只是分發正面的宣傳材料,當局不應該將它看成是一個問題。」
穆罕默德說這種有選擇性的提控是違反人權的,每個人都有義務將事件傳播出去。他認為當局應該公平對待法輪功學員。
穆罕默德向法輪功學員承諾他們會跟進備忘錄所提及的違反人權事件。穆罕默德相信每個人都應該享有人權,包括外國人士在馬來西亞也應享有派發資料和集會的自由。
法輪大法也稱法輪功,是由李洪志先生於一九九二年五月傳出的佛家上乘修煉大法,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為根本指導,按照宇宙演化原理而修煉。經億萬人的修煉實踐證明,李洪志先生所傳的法輪大法是大法大道,在把真正修煉的人帶到高層次的同時,對穩定社會、提高人們的身體素質和道德水準,也起到了不可估量的正面作用。
1999 年 7 月 20 日,前中共黨魁江澤民因妒忌法輪功在中國大受歡迎而開始了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迫害至今,江澤民和中共利用了國家宣傳機器誣蔑法輪功,在國際媒體因種種原因沒有對法輪功的迫害進行深度報導下,很多法輪功學員便自行印刷真相資料,向大眾說清迫害的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