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1日報導】中國大陸盲人維權律師陳光誠雖遭當局毆打軟禁,仍不改其志,以和平方式維護人民合法權利。紐約大學法律教授孔傑榮稱讚說,陳光誠爭取人權的作法可說是中國版的甘地。
中央社援引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報導,陳光誠2004年透過美國國務院的計畫訪問美國,孔傑榮就是在這一年首度見到陳光誠。
孔傑榮說,陳光誠上盲人學校學習按摩時,也上了一些憲法課程。孔傑榮說:「當他回到故鄉,他不希望一輩子都當按摩師。他希望幫助四面無援的人。」
《時代》雜誌(Time)引述陳光誠的話說:「應該有人挺身而出,幫助沒有聲音的人。我想那個人就是我。」
孔傑榮說,陳光誠也幫助故鄉山東省臨沂的東師古村獲得幫扶系統,首度讓村民可以輕而易舉地取得乾淨的井水,也奠定他在當地的聲望。
不過陳光誠會成為全球知名人物,是因為他2005年代表民眾就當局的強迫墮胎措施提起訴訟。
地方官員要求家中已經有2名孩子的父母結紮,懷第3胎的婦女墮胎。陳光誠調查3個月後,於2005年6月提起訴訟控告官員,並前往北京會見法律專家,也向外國記者披露了他的發現。
他會見時代雜誌記者後數小時,政府探員逮捕他,將他送回老家東師古村。當局並駁回他提出的訴訟案。
陳光誠當時就曾擺脫當局的軟禁,冒險前往北京,會見孔傑榮在內多名支持者。
孔傑榮回憶說,陳光誠臉色蒼白、焦慮且胃口不佳。他表示,即使在那個時候,陳光誠擔心的似乎還是他想幫助的那些人,不是他個人的福祉。
孔傑榮說:「我有種感覺,感覺自己好像見到中國版的印度聖雄甘地。他的道德勇氣如輕風般溫柔,也似鋼鐵般堅定。」他說,陳光誠從未煽動民眾掀起暴動。
孔傑榮去年11月在美國國會及行政部門的中國事務委員會作證時說:「有一天,縣裡的法院駁回他免費代表窮人辯護的案子,他感到特別沮喪。他問我『當局到底要我怎麼做?帶領群眾上街抗議嗎?我不想這麼做。』」
諷刺的是,當局很快就拿這個罪名指控陳光誠。
法院2006年8月判決陳光誠「蓄意破壞財物罪和聚眾擾亂交通罪」成立,處以4年有期徒刑。
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說,陳光誠入獄服刑後,牢友在獄卒示意下痛毆他,當局拒絕讓他就醫,並限制他的妻子與律師一個月探視他的時間不能超過30分鐘。
當時,陳光誠已經成為國際知名的良心犯。時代雜誌2006年選出他為「全球百大最有影響力人物」之一,和總理溫家寶並列榜上。
次年,獎勵亞洲各領域傑出人物的麥格塞塞基金會(Ramon Magsaysay Foundation)也決定頒獎給陳光誠,推崇他「對追求公平正義懷抱難以壓抑的熱情,領導中國大陸小老百姓維護合法權利」。
(責任編輯:肖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