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2年04月05日訊】(大紀元記者李平多倫多编译報導)隨著近日全國油價飆升,越來越多人利用加油站先加油後付錢的便利,加滿油後一踩油門就溜之大吉,為討回損失,有些加油站老闆要求員工為之買單。
對此愛德華王子島勞工廳廳長馬丁(Faye Martin)再次強調,加油站業主不得要求員工為霸王油買單;就業法有明確規定,沒有灰色地帶,但仍有業主這樣做,至少有些員工被老闆威脅。
2年前,愛德華王子島在就業標準法案中就曾明確規定,加油站業主不得將霸王油損失轉移給員工,同時不得強制員工同意共同分擔損失,但仍有部分業主還是違反規定要求員工為此買單。安省就業標準法案也有類似規定,要求加油站業主不得將員工控制範圍之外的現金或財產損失,如顧客加油後逃走造成的損失,通過扣除工資做法要求員工承擔,即使員工同意也不行。
去年5月19日,密西沙加62歲加油站員工拉德(Hashem Atifeh Rad)在阻止1名加75元油後企圖逃跑的男子過程中,被飛速行駛的汽車撞倒,1周後不治而亡。馬丁表示不希望這種慘劇在愛德華王子島上演。此前曾有篇報導說1名加油站業主公開稱和員工達成損失分擔協議,說是這些員工自願分擔損失。對此馬丁表示感到非常震驚,勞工部會和汽油零售商協會商討,並會會這位加油站老闆。
安省警察署(OPP)上月曾警告,實際上在近來油價飆升之前,省內顧客加霸王油的現象就呈上升趨勢,近來油價飆升,這種現象就更普遍了,OPP幾乎每天都能接到加油站顧客加霸王油的舉報。
OPP警官巴克特(Jonathan Beckett)週三對《多倫多星報》透露,隨著油價持續上漲,幾乎每個社區都會碰到這種霸王油現象,這種做法就等於是偷盜行為,會面臨5000元以下的偷盜指控,一旦被定罪,會面臨2年監禁,而且這種做法根本就傷害不到大石油公司,只會損害小業主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