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3日報導】(中央社台北3日電)根據澳洲上訴法院今天裁定,全球網路搜尋引擎龍頭─Google公司將付費廣告納入搜尋結果的方式誤導澳洲消費者。
雪梨聯邦上訴法院推翻下級法院裁定Google無不當行為的判決,諭令Google擬定管理協定,以防重蹈覆轍。
澳洲競爭暨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在2007年指控Google搜尋結果中出現付費廣告連結,違反澳洲商業行為法(Trade Practices Act)。Google則表示,該公司一向以廣告應該使廣告主和使用者受益為指導原則。(譯者:中央社陳昱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