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拒馬格林利案迴避市律師

【大紀元2012年04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周鳳臨編譯報導)週四(4月19日)上午,在舊金山高等法院法庭進行簡短的聽證之後,法官凱恩(Harold Kahn)拒絕了馬格林利提出的讓市律師赫雷拉(Dennis Herrera)迴避對他申訴“官員行為不當”一案的動議。

法官在週三的暫時裁定,偏向代表市長李孟賢對馬格林利發起的官員行為不當的訴訟。

馬格林利的代理律師威格納(David Waggoner)和柯普(Shepard Kopp)辯稱,市律師辦公室在代表市長李孟賢,同時又是道德委員會的成員,存在明顯的利益衝突。

市律師赫雷拉辦公室在本週早些時候發出法庭備註稱,道德委員會聲明表示,將在停職處理程序中保留外部法律顧問。

法官凱恩今天早上告知柯普,他認為在道德委員會保留外部法律顧問之後,案子提出的問題已無實際意義。

柯普在法庭外承認,在這個案子中,將市律師踢出去對於法官來說,將是一個大膽的舉措。但他堅稱,赫雷拉辦公室應該要么選擇道德委員會,要么讓市長僱傭外部法律顧問。柯普表示,他們現在的舉措看起來就象是在黨同伐異,這是不對的。

凱恩法官也將主持週五(4月20日)馬格林利律師發起的另外一個試圖推翻對他停職的動議的聽證。

馬格林利方面認為,構成官員行為不當,應當發生在官員在任期間,而馬格林利的案子發生在去年12月31日,馬格林利宣誓上任之前。另外他們認為,市府憲章對於行為不當的定義模糊,違反憲法。

柯普還表示,舊金山市長李孟賢利用權力將民選官員停職,是在冒天下之大不韙。他稱,市府憲章條款頒布之原意,絕不是用在現在這種情況之下,而是應該用在在職官員腐敗或者欺詐的行為之上。

除非週五法官作出有利於馬格林利的裁決,否則道德委員會將按原來的安排,於下週一就馬格林利正式免職一事做初步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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