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2年04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關式明香港報導)立法會昨日早上復會,繼續辯論有關解除社民連梁國雄議員職務的議案,立法會以25票反對、19票贊成否決議案。泛民主派均表示梁國雄的罪名不涉及誠信及個人利益,反對罷免。但建制派則支持議案。
梁國雄去年9月衝擊替補機制論壇,早前被判監2個月,正等候上訴。議員謝偉俊動議罷免梁國雄議員職務,他稱根據基本法,議員因為刑事罪行被判監一個月以上,其他議員有權罷免他的職務,但他卻說會投反對票。
公民黨議員余若薇認為,梁國雄是為了社會公義而犯案,不涉及誠信及個人利益,反對罷免;民主黨的張文光表示,對梁國雄反對政府提出的替補機制,民主黨主張和平理性非暴力的群眾運動,梁國雄當日阻止其他人發表意見,做法不適當,刑事部份由法庭裁決,但政治部份,基於民主黨也反對替補機制,因此亦反對解除他的職務。
由於議案對當事人的影響嚴厲,立法會主席曾鈺成稱容許梁國雄再次發言。梁國雄表示,不會乞求憐憫,但今日攻擊反對解除他職務議員的親共議員,正是攻擊剝奪人民選擇立法會議員的權利,這是一個政治良知的問題。
他批評保皇黨議員是幫政府剝奪市民的投票權,剝奪市民投票選擇政府這個最基本的、基本法賦予的權利。他說,只想爭取用最卑微的一票去投票,自主選擇自己的領袖、政府及立法會,當任何人奪取自己的選舉權利時,都要說不。
根據基本法,議員因刑事罪行被判監超過1個月,如獲在席三份二議員贊同,便會喪失議員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