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聯辦成採訪禁區 記協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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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4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李真香港報道】對於警方星期日在中聯辦前一度只准4家電視台採訪,記者協會主席麥燕庭批評這是歧視和分化傳媒,而且有違警方當年和四大新聞團體定下的規定,就是盡量不設記者區;她又質疑中聯辦成為特權單位,阻礙香港新聞自由。

近來在中聯辦採訪,傳媒都成為警方針對的目標,對於警方4月15日一度只准4家電視台採訪,麥燕庭強調這是毫無理由,絕對不能接受的做法,而且帶有歧視和分化的成份。「你憑甚麼標準或者邏輯的決定我們給4個所謂有牌照的電視台去做,那你對平面媒體的攝影師,甚至是其它電子傳媒的網上是怎樣看?你覺得他們低於電視台一等嗎?這個做法既有歧視性,亦有些分化傳媒的作用,所謂給些好處一些媒體,然後去剝奪其它媒體的權力,這種行為,我們絕對不接受。」

雖然在各媒體力爭下,最後警方開放讓所有傳媒進入採訪區,但麥燕庭強調,不希望這成為常規做法,就是每次「好像要吵一大場後,才可以去採訪。」她亦強調,警方所謂每次視情況而定的做法,亦違背10年前和4個新聞團體包括記協、新聞聯、新聞行政協會和攝影記者協會簽訂的共識。「10年前其實已經有個共識,就說是記者區的設立,除非必要,不能夠設立;而且即使設立,也是範圍越小越好。」

她批評警方現今一定要設立記者區的做法,侵犯新聞表達自由,亦不符合警方內部守則,即要協助傳媒採訪,「你要協助我採訪,為甚麼你要把記者丟在10呎遠?電台記者清楚指出無法收音,要走近些都不行,那你怎樣叫協助傳媒採訪?所以我覺得他們現在的做法根本既不符合國際公約的要求,亦不符合他們自己的內部守則。」

斥中聯辦凌駕法律

另外,對於中聯辦成為採訪和示威禁區,麥燕庭也大為不滿。「很多在香港大家接受的標準,甚至享受到的自由,在中聯辦門口或者中聯辦的範圍之內,我們都享受不到,包括採訪自由,包括市民的表達自由,這些都會受到侵擾。」甚至中聯辦前連法律也不講,「中聯辦前面有個花槽,那個大花槽因為太大,剩下的道路其實是低於路政署標準的,為甚麼一個低於大家都要遵守的標準的東西,在中聯辦門口不用執行?我覺得這些是很離譜的。」

她希望港府公開交代,為何中聯辦可凌駕於法律之上,「如果你說香港是法治之區,沒有人能淩駕於法例之上,為甚麼中聯辦可以?我覺得政府是需要出來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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