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子:從周永康涉嫌謀殺前妻說起

――我們被刑事罪犯管制著

唐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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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4月16日訊】重慶王立軍事件發生後,周永康和薄熙來聯手謀反阻止習近平接班上位的消息被美國曝光。周永康因此陷入「通同謀反」的困擾,死保薄熙來。在4月10日薄熙來被開除中央政治局常委和中央委員後,海外江系網站爆料:當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政法委書記周永康在四川省委書記任上的時候,涉嫌設計車禍,謀殺他當時的妻子。此案取得了關鍵的證據,周永康卻因為省委一把手的職務和跟江澤民是親戚而沒事。江的外甥女、中央電視台主持人賈曉燁是他當時的情人。

據海外媒體報導:周永康八十年代在石油部做官,與在石油部外事局工作的曾慶紅相識並結為把兄弟。曾慶紅把江澤民的外甥女介紹給周永康,周因此成為了江澤民的外甥女婿,並到處炫耀他是「江主席的人。」所以他不僅謀殺前妻沒事,還在任四川任省委書記時在實業賓館多次強姦婦女,包括賓館服務員也沒事。就這樣一個缺德至極的作奸犯科者(刑事罪犯)還居然入政治局、入常,成了國家政法委書記,即中共鬼話裡的所謂「黨和國家的領導人」,管全國警察和人民。

2009年3月9日,在邢台市第八中學讀初三的14歲學生李小林在放學回家,騎自行車的路上,被車牌號「冀E00099」客車撞飛近10米遠,頭撞在路邊的鐵柱子上,當場昏迷。車上坐著邢台縣縣長顧鵬圖(當時的代理縣長),車禍發生後,被簇擁著離開車禍現場去吃飯,對李小林沒有走近看一眼。李小林被撞後住院近半年保住性命,落下五級傷殘,喪失大部份記憶,不認識媽媽,忘了同學、老師,甚至車禍。李小林醫療費用巨大,李家不堪重負,縣府不解決後期治療費用。

這件事當時邢台、河北的媒體全部失語。兩年裡邢台廣大市民一無所知,直到2011年4月15日,《河北邢台縣縣長出行警車開道,乘坐車輛肇事後揚長而去》的帖子網上曝光,此事才被關注。而邢台市交警支隊也只判定司機負此事故責任,顧鵬圖沒事。如果我們還有正常的感知,這時候就可能牙癢癢地想罵人了。

網上確實有人罵顧縣長冷血。可罵人者如果他轉身碰到某人勸他「三退」,他還是不會順順當當地就答應。如果他是個我這般年齡的人,又沒入黨,只是40、30多年前加入過少先隊、共青團,他會說:我早就不是了,退甚麼退?

中國大陸就這樣透露出腐臭和魔怪般的氣味。一個交通事故,因為開道警察闖紅燈肇事,司機進了監獄,赴宴縣長居然將這件事給瞞了兩年,代縣長還轉正了。這邢台縣不就是個刑事犯罪份子在統治嗎?還是個敢做不敢當的甭種。像邢台縣長犯罪這類市長、省長不在少數,「中華人民共和國」就這樣成為社會監獄。

郭國汀律師在海外依據法律論證「中共是個犯罪組織」,指出:中共犯了第232條的故意殺人罪、第234條的故意傷害罪、第236條的強姦婦女罪、第237條的強制猥褻污辱婦女罪、第238條的非法拘禁罪、第240條的誣告陷害罪、第245條的非法搜查罪以及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第246條的公然侮辱誹謗罪、第247條的刑訊逼供罪、第248條的酷刑罪、第249條的煽動民族仇恨罪、第251條的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以及侵犯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罪、第254條的報復陷害罪、第256條的破壞選舉罪、第263條的搶劫罪、第264條的盜竊罪、第266條的詐騙罪、第267條的搶奪罪、第274條敲詐勒索罪、第307條的偽證罪、第338條的破壞環保罪、第351條的非法種植毒品罪、第382條的貪污罪、第385條的受賄罪、第397條的瀆職罪、第397條的枉法裁判罪和循私枉法罪。

這28條刑事罪,是中共組織部、宣傳部、政法委、公檢法、統戰部等多個組織互相配合,指派具體的人(部長、主任、處長、局長、記者、科員等)具體的干的,是中共組織和政權運作、默許、鼓勵、縱容、指使的團伙作案的結果。例如李小林被撞,就是縣長耍特權、警車和客車闖紅燈肇事,共同惹出的交通事故。只把縣長的司機抓起來,不懲治給縣長官員特權的黨組織和警車闖紅燈等違法行為,明天張小林、王小林還會這樣被撞,縣長和警察還會依然逍遙法外。

依據郭國汀的論證:中共是犯下至少28條刑事罪的犯罪組織。所謂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中華」和「人民」全然無關,是持續流氓、盜匪罪犯管制近63年的社會牢獄。所有中共的黨政軍官員,從黨主席(總書記)到村支書,從國家主席和政府總理到鄉鎮長,都是大大小小的首犯、主犯。我們被這些刑事罪犯管制著。

我們分攤中共的天罪也被當成了罪犯,住在社會監獄裡。三退其實是「越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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