伸張正義:朝核問題聯合國應該向安理會提出要求中方迴避

伸張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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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4月17日訊】判案件和執行有關任務時,參與審批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須迴避:
(一)是本案當事人或者當事人、訴訟代理人的近親屬;
(二)與本案有利害關係;
(三)與本案當事人有可能影響案件公正審理的其他關係。

遇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承辦案件的審判人員及其他有關人員應主動地、自覺地提出迴避,當事人也有權申請要求他們迴避。

該原則也應適應國際法,安理會就是國際政治軍事法庭。「六方會談」與之不同,中共是以親友的身份「勸說」北韓棄核。而安理會是對國際案件進行裁決,北韓(朝鮮)是被告,中(共)國是其「兄弟」,「唇齒相依」,又與其有軍事結盟(註)。因此以上三條均適合中共。

早在1945年,在蘇共慫恿下,在中共直接扶持下,金日成(北韓的金太祖)收羅部份抗聯餘部,國共內戰國民黨俘虜,部份中國朝族,從中國東北出發,去朝鮮半島「摘桃子(美國太平洋戰爭的勝利果實)」。從而製造朝鮮半島持續至今的分裂局面。

二戰全部結束後,共產法西斯斯大林命令,由中方出面,由蘇方提供主要經濟援助在朝鮮半島建立共產傀儡政權。蘇聯解體後,中共全面接管,北韓正式成為繼明清兩代之後的又一代附庸國。在中共的默許下,北韓蛻變成一個法西斯的、獨裁的、赤裸裸的世襲王朝,「已歷三世」。

由於經濟窘迫,又覷覦南韓,為擺脫國內困境,不惜大搞「先軍政治」,窮兵黷武。早在1950年,在蘇共默許下,在中共直接支持下,就發動對南韓的侵略戰爭,越過「三八線」,大舉南侵。聯合國派出維持和平部隊逼迫北韓北返,而中共則赤裸裸地出兵對北韓相助,對聯合國軍不宣而戰。無恥地打著「中國人民志願軍」的旗號,瞞天過海,強姦民意。

在1953年7月27日,聯合國軍支援的南韓同蘇聯和中國支援的北韓最終於板門店簽署《朝鮮停戰協定》,而非和平協議。這也意味著中共仍然是北韓的幫凶,是以美國為首的民主國家的敵人,並仍然處於戰爭狀態。嚴格講,在朝核問題上,中共應該與北韓是共同被告。

如今北韓撕毀《美朝協議》,公然試射彈道導彈(名義上發射衛星)。但沒有得逞,火箭升空後即解體。而中共外交部新聞發言人則對此老生常談:「希望各方保持冷靜克制,不要做危害半島和地區和平穩定的事情,堅持接觸和對話,共同維護半島和地區的和平與穩定。在當前形勢下,國際社會的言行應有利於維護半島和東北亞地區的和平與穩定」。

此次,有記者問:如果朝鮮宣佈進行核試驗,中方是否支持對朝制裁?中共答非所問地迴避:「中方一直主張半島無核化,這符合有關各方的共同利益。中方的這一立場沒有變化」。中共在半島無核化方面做出過哪些貢獻?沒有,完全沒有,一直在利用「六方會談東道國」的身份為北韓拖延時間。從克林頓時代開始「談判」至今,從無核「談」到有核,從短程導彈「談」到中程導彈,從中程導彈「談」到洲際彈道導彈...

網友們說,幸好蒼天有眼,令北韓此次發射失敗。但問題沒那麼簡單,失敗了可以重整旗鼓,捲土重來,反正有中共輸血。由此可見,只要中共插手,朝核問題,包括北韓導彈問題就永遠得不到解決。安理會必須痛下決心,給於北韓最嚴厲的制裁,必要時空襲其核設施和導彈設施。首先要迫使中共在安理會迴避朝核問題表決,當然有俄羅斯仍然會在安理會投否決票阻撓。但這樣會在國際社會分別孤立這兩個流氓大國,使其有所忌憚。

該痛下決心拋開中共了,否則在北韓實際上已經成為有核(武器)國家的情況下,再肆意發展彈道導彈,必將嚴重威脅世界和平。絕非危言聳聽,首當其衝的受害者將是韓國、美國(軍事威脅,作為中共的一張牌)和中國(核訛詐以滿足其各種要求)。

註://zh.wikipedia.org/wiki/%E4%B8%AD%E6%9C%9D%E5%8F%8B%E5%A5%BD%E5%90%88%E4%BD%9C%E4%BA%92%E5%8A%A9%E6%9D%A1%E7%BA%A6
《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條約》第二條締約雙方保證共同採取一切措施,防止任何國家對締約雙方的任何一方的侵略。一旦締約一方受到任何一個國家的或者幾個國家聯合的武裝進攻,因而處於戰爭狀態時,締約另一方應立即盡其全力給予軍事及其他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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