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2年04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謝子茉芝加哥報導)2008年4月25日,芝加哥華埠發生重大交通事故。一輛大型半掛車從90高速上衝下來,直接撞上了紅線CTA地鐵Cermak-Chinatown站的電梯上,造成兩名女性當場死亡,21人受傷。駕駛司機是64歲的Ronald Wells,當時被送往Stroger醫院治療,後來送到Wentworth區拘留所。一個多月後,司機Wells心臟病發作身亡。
儘管肇事司機造成2死多傷,並造成CTA地鐵站長期無法正常運行,但司機的家屬依然將市政府和負責審訊的警察告上了法庭,指責他們在Wells健康情況不良的情況下將他拘留時間太久。案子由聯邦陪審團裁決,結果日前出爐,竟然是:原告勝訴,市政府要賠償肇事司機的家人100萬美元;四名負責審理的警察也難逃責任,要賠償15萬美元。
市政府的律師表示要對這一裁決提出上訴。在一份書面聲明中,律師團稱「我們尊重陪審團的裁決,但我們對審判結果竟然判市政府有責任賠償和賠償的數額表示驚詫和失望。」
因上訴法庭中沒有陪審團,所以目前的審判結果很可能被推翻。
據經歷該事故的警察稱,當時事故發生之後,司機Wells並無大恙,被問及是否需要治療時,他堅持表示不需要,但還是被警察強制帶到了Stroger醫院。但是肇事司機家人的律師指控警察在Wells出車禍之後器官衰竭,健康狀況不佳的情況下仍然拘留他,造成他傷勢惡化和多種醫療病發症。市政府方面律師抗辯道Wells在車禍一個多月後身亡源於他「從未被診斷出來的長期心臟病」,與芝市警察沒有任何干係。
肇事司機撞死人還獲賠錢的新聞引來網上大量網民評論。絕大多數人表示對陪審團的判決非常不解,如此揮霍納稅人的錢,在事故中喪生的受害者家庭才是最應該補償的。也有人表示,在隨後的民事訴訟案件中,受害者家庭將可以對肇事司機索賠,他的這部份「遺產」也許將化為泡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