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移民:第一與第二優先職業移民申請技巧(2)

針對論文發表數量較少或引用次數不多之申請者

林筱筑編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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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4月18日訊】第一優先傑出研究員或教授綠卡(EB-1B, Outstanding Professor or Researcher):

針對傑出研究員或教授的移民簽證,美國移民局則列出了六項審查條件,申請者至少 必須具備其中兩項才具綠卡申請資格。除此之外,申請人也必須提出資助者的證明, 例如大學研究機構或私人企業的研究中心;合格的資助者不僅要具有足夠財力雇用研究人員,也至少要有雇用3名以上全職研究人員的規模。雖然比起傑出人才綠卡,這些條件較容易達到,但對於缺少文章發表和引用記錄的申請人仍有一定難度,以下為 針對這些申請者的申請技巧。

(1) 獲獎記錄:證明申請者曾因特殊貢獻獲得國家性、國際性或該領域指標性獎項。與傑出人才綠卡相同,想要提出此類文件的申請者,獲得的獎項必須是與自己的研究領域和成果有直接相關;除了獎項證明之外,申請人也必須提出文件說明該獎項國際或國內指標性、評審標準和獲獎原因,向官員解釋該獎項的份量。這個審核條件適用於缺乏論文發表和引用記錄的申請者。

(2) 特殊組織或委員會成員身分:以身為特定組織或委員會的會員資格,證明申請人在該領域的特殊貢獻與成就。這項標準算是較特殊的一項,也因為其認定十分嚴格,很少有申請人會採用。不過,對於沒有在學術期刊上發表文章的申請者,若能以超凡貢獻獲得特定領域委員會或組織會員資格,甚至身為組織領導者,也可成為一項有說服力 的證據。

(3) 主流媒體報導:當申請者的表現和傑出成果被刊登在主流媒體時,這些報導也可當做一項有力的證據。值得注意的是,該報導內容必須詳細說明申請者在特定領域的貢獻,而報導媒體也必須專業且具影響力的媒體。而申請者也必須附上該媒體的發行量(網路或印刷)、主要讀者群、文章標題、日期跟作者等相關資訊。雖然研究成果要獲 得媒體報導並不容易,對於缺乏學術發表和論文引用的申請者,則是相對可行的。(「善用主流媒體(Major Media)可成為第一優先職業移民(EB-1)通過審查之關鍵」這篇文章內有更詳細說明。)

(4) 評審經驗:若申請人曾擔任該專業領域的論文評審、研討會投稿審查委員、或其他評審經歷,也可當做有效的證據。針對論文引用次數較少和缺少學術發表文章的申請人來說,擁有評審經驗也可彌補數據上的不足;不過,完全沒有任何學術發表經驗或是 個人著作的研究人員,通常也較不可能獲邀擔任論文評審或期刊編輯委員。

(5) 傑出貢獻:提出證據證明申請人在科學、學術、藝術、體育或商業領域,對該領域影響顯著的傑出貢獻。這個類別對於缺少引用資料和發表文章的申請人來說,是非常適合的。然而,申請人也就更必須證明自己對特定領域的貢獻,越有原創性和正面影響力的成果,越有說服力。

(6) 發表文章:包含申請人發表在個期刊、學刊、商業專刊或主流媒體的文章。相對的,沒有發表文章經歷的申請人就無法運用這項證據來證明自己的傑出能力。

以上,就是在申請第一優先職業移民時,論文發表數量較少或引用次數不多之申請者 可以參考的替代方式。在下篇文章中,則對第二優先國家利益豁免的申請技巧有更進一步的說明。

資料來源://www.wegreened.com
Chen Immigration Law Associates, P.A.

(責任編輯:林秀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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