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款驚人 加拿大報稅不要漏報T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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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4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李平編譯報導)多數人都知道,在加拿大報稅時,截止期限後報稅會面臨欠稅金額5%加上1個月1%利息的罰單,如不欠稅,則無罰款。但許多人不知道還有一個多次漏稅罰款,每年許多人因此受罰。

4年內漏報2張T表就構成多次漏稅,一次是最近報稅年漏報,一次是3年前任何一年中漏報,就構成漏稅罰款。要注意,漏稅罰款金額是最近漏報年漏報金額的20%,而不是欠稅金額的20%,數目不小。實際上,根本就無法逃稅,這筆罰款適用於未上報的所有收入金額。

*漏報T表後果嚴重 罰款驚人

有些人在報稅後又收到一筆額外收入的報稅單,由於想當然地認為加拿大稅務署同時也收到相應報稅單,不想麻煩補交,結果釀成大錯,稅務署看重的不是你沒交稅,而是你沒按實際情況報稅。

實際上,罰款道理也很簡單。加拿大採取自主報稅系統,要求人們自主報稅。如多次漏報,就要承擔額外稅審查以外的後果。

專業人士表示,稅務署此舉是為防止人們不報稅,但卻讓許多從未想過偷稅的人大受打擊,CBC會計師新聞網透露,每年許多人因稅單送到原來住址、晚到、丟失或忘記,被稅務署罰款高達數千甚至數萬元。

注意,多次漏報罰款並不需要任何逃稅證據,漏報多個T表,即使相應稅款已扣除,仍會面臨漏報罰款。漏報是由稅務署計算機系統自動審查,匹配效率更高,因此漏報一個T表極有可能被抓住。

稅務署提供給CBC新聞的數據顯示,過去4年內全國漏報罰款共計30萬起,僅去年全國漏報罰款就有8.1389萬起,聯邦和省及地區罰款金額分別計3930萬,共計7860萬,平均每起罰款近1000元,著實讓國庫發了一筆額外巨財。

*專家:及時補交可補救

由於罰款太重,該罰款的公正性也引起專家批評,指責有時此罰款金額比個稅法欺詐罰款金額還高,但由於此罰款是法律規定,稅務署也不能不罰。

儘管法律規定稅務署根據納稅人豁免規定可免除該筆罰款,但專家稱要實現公正也非易事。稅務署也承認,此罰款的適當性以前也引起過公眾質疑,並已提交財政部審查和修訂,罰款規定的修訂由財政部主管。

財政部官員則竭力為該罰款辯護,對CBC稱,此筆罰款理由非常正當充分,並表示稅務署的確有權確定是否在某些情況下免除或取消利息和罰款,但通常也只能因稅務署原因導致稅單延誤或錯誤情況下免除納稅人罰款。

另外,納稅人行為在稅務署確定是否免除罰款的決定中起關鍵作用。通常,稅務署要求納稅人根據自我報稅系統完成自己應盡義務。

因此,CBC財務專家們提醒,一定要在報稅表上列出所有T表,漏掉了就是太傻了,最後都會被發現的。

專家們還透露,稅務署T表匹配計算機系統到今秋才正式啟動,屆時系統會將納稅人上報T表和T表發出單位所有上交T表進行匹配,因此以前漏報的T表現在補上還來得及,千萬不要補交太晚。

專家建議,最好建議是,如T表來晚了,立即和稅務署聯繫或立即寄出,T1修正申請表格(A T1 Adjustment Request)可從稅務署網站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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