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紀元】iPad商標權跨國商戰背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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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3月04日訊】(新紀元週刊265期,記者高紫檀報導)美國蘋果公司的iPad在全世界暢銷,不過在中國卻遇到有關商標法的阻礙,這股搶正名的戰火,從上海延燒到加州,至少在六家法院相繼發起訴訟戰火,而且這是一場誰都不能輸的戰爭。

一邊是債務纍纍面臨破產的深圳唯冠公司(以下簡稱唯冠),另一邊是全球市值最大業績如日中天的蘋果公司(以下簡稱蘋果),雙方為爭奪iPad商標權展開一場大戰,官司從中國打到美國。

這是一場誰都不能輸的戰爭。對於蘋果來講,如果官司輸了,不但知名的iPad產品將面臨改名,而且在中國大陸還將面臨工商部門高達超過300億人民幣的罰款。另一方面對於唯冠來說,官司輸了則意味著近30億人民幣的巨額債務無法清償,股票退市。


蘋果在中國的iPad商標權糾紛,引起中外媒體關注。(AFP/ Getty Images)


矛盾的焦點在於:蘋果認為,他們已經合法的獲得了iPad的全球商標,但唯冠認為,蘋果不但「欺詐性」獲得了全球除中國大陸之外的iPad商標,而且在中國大陸沒有iPad商標的情況下售賣iPad產品,明顯侵權。

在經濟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情況下,雙方各盡全力,從中國到美國,至少在六家法院相繼發起訴訟戰火。

訴訟戰火在多地點燃

2012年2月22日,上海浦東法院就深圳唯冠提出的臨時禁令申請、蘋果提出的中止審理申請分別做出裁定:駁回原告深圳唯冠要求責令被告蘋果停止銷售「iPad」平板電腦的申請;本案中止訴訟。蘋果取得了暫時性的勝利。


2012年2月22日深圳唯冠科技的律師代表謝湘輝在上海法院外被記者團團圍住。(AFP/Getty Images)


2012年2月22日,上海浦東法院駁回原告深圳唯冠要求責令被告蘋果停止銷售「iPad」平板電腦的申請;本案中止訴訟。蘋果取得了暫時性的勝利。(AFP/ Getty Images)


但這並不意味著蘋果公司取得了最終勝利,浦東法院做出這個裁決的原因是,蘋果與唯冠之間的iPad商標糾紛正在廣東省高級法院審理中,在該院做出終審判決前,涉案商標權歸誰所有尚處於不確定狀態。

就在廣東省高級法院做出裁決之前,唯冠又將「戰火」燒到了美國。2月17日,唯冠在位於美國加州聖克拉拉(Santa Clara)的加州最高法院(Superior Courtof the State of California)提起了訴訟,控告蘋果公司在2009年12月23日通過名為IP Application Development Ltd.的子公司,從唯冠處以3.5萬英鎊的價格購買iPad商標,此舉涉嫌欺詐。

唯冠在訴訟中說,蘋果通過這家子公司進行操作,而不解釋其購買iPad商標的真正目的,其行為存在「壓制、欺詐和/或惡意」。按照唯冠商標案訴訟顧問李肅此前的說法,預計索賠至少20億美元。

這意味著,即使廣東省高院做出終審裁決,唯冠在美國對蘋果的訴訟也將繼續。而蘋果,也在香港法院就iPad商標權起訴唯冠,不僅將買賣協議主體臺灣唯冠告上法庭,同時還將不是協議主體的唯冠國際控股、深圳唯冠和楊榮山本人也一併起訴。

此前還有三場訴訟,蘋果明顯處於不利地位。2012年2月18日,廣東省惠州市中級法院判決認定,被告順電惠州家華店及第三人蘋果電腦(上海)貿易有限公司侵權。這是iPad商標糾紛開始至今,第一家被法院判定敗訴的蘋果經銷商。由於第三人蘋果電腦(上海)貿易有限公司是蘋果公司iPad產品的中國總經銷商,這意味著中國市場上全部iPad產品的銷售均構成對唯冠註冊商標權的侵權。不過,蘋果公司迅速上訴。

此外,唯冠還在深圳一家法院起訴深圳國美電器售賣蘋果iPad產品侵權,案件還在審理過程中。

2011年底,深圳中級法院一審判定,iPad商標權屬於深圳唯冠科技。蘋果不服,向廣東高院提起上訴。

iPad商標爭奪戰的淵源

唯冠國際控股有限公司由臺灣商人楊榮山於1989年所成立,主要業務是平面電視以及電腦顯示器的研發製造。這是臺灣第一家在香港上市的技術公司,到20世紀90年代末曾躋身於五大電腦顯示器製造商。

該公司在1998年推出號稱是「真正網路個人電腦」的產品iPAD,全名是「互聯網個人上網機」(Internet Personal Access Device),其中後面的三個字母都是大寫,與蘋果公司的平板iPad只有P是英文大寫略有不同。此外,唯冠國際的iPAD,其外觀與蘋果公司在90年代暢銷的彩色iMac電腦十分相似,有一個15寸大的螢幕,並且需要使用滑鼠及鍵盤來運作。這個產品大約生產了兩萬個。

唯冠國際有兩家子公司,深圳唯冠和臺灣唯冠,據稱實際控制人都是楊榮山。

2000年,臺北唯冠在歐洲以及多個國家和地區註冊了iPad商標。2001年,深圳唯冠在中國大陸註冊了iPad商標的兩種類別。

2009年8月,一家新成立的名叫IPADL的英國公司(簡稱IP公司)與唯冠談判,希望能夠購買所有唯冠擁有的IPAD商標。

此時,正值唯冠國際由盛而衰之際,資料顯示,2009年財年,唯冠國際的經營業績繼續出現大幅下滑,收入急跌74%至45億港元,而淨利潤更是虧損了29億港元。

2009年12月,IP公司與臺北唯冠達成一項協議,以3.5萬英鎊的價格購得iPad全球商標權,合同附件中包含中國大陸iPad商標,簽約時,楊榮山因事不能到場,同意並授權公司法務部處長麥世宏簽署相關文件。授權書蓋了兩個章,一個是楊榮山的私人章,一個是臺北唯冠的章。

此後,2010年4月7日,IP公司又與蘋果公司簽署協議,轉讓所有其取得的「iPad」商標相關權益。同時,蘋果公司和IP公司向中國商標局申請大陸iPad商標的轉讓過戶,但被中國商標局駁回。

依照中國法律規定,商標權的轉讓以登記為要件,不經國家工商主管部門的登記,權利並不發生轉移。也就是說,蘋果公司並沒有取得在中國大陸的iPad商標權。

商標爭端開始

在蘋果公司看來,既然從臺北唯冠手中購買了iPad全球商標權,並且有楊榮山的簽字認可,自然包括中國大陸。儘管iPad商標權屬並未發生轉移,蘋果在中國大陸尚未獲得iPad商標權,但蘋果公司仍然隨後向中國大陸市場銷售含有「iPad」商標的商品。

而此時的唯冠,由於背負沉重債務早已陷入破產。根據唯冠公告,彼時的流動負債淨額達28.7億元,38億元貸款逾期未償還,另對中國銀行、民生銀行等八家銀行的負債大約為1.8億美元。2009年底,以八大銀行為代表組成的債權人會議最終決定對唯冠進行債務重組。

深圳唯冠獲悉蘋果公司銷售標有「iPad」商標的平板電腦的消息後,向蘋果公司提出深圳唯冠為iPad商標的真正權利人,並要求蘋果公司停止侵權、賠償損失。按照深圳唯冠的說法,中國大陸的iPad商標權是單獨由深圳唯冠所有,臺北唯冠無權轉讓。

2010年6月,蘋果公司、IP公司向深圳中級法院提起訴訟,認為蘋果公司依法取得了涉案商標的專用權,要求確認其為涉案商標專用權人,並以此為由申請查封保全iPad商標。

與此同時,唯冠的債務重組顧問和君創業公司發現,唯冠已經再沒什麼值錢的家當,最有價值的只有名下的iPad商標。據大陸媒體公開報導,從2010年10月開始,和君創業總裁李肅推動唯冠的八家債權銀行聯合起來向蘋果公司索償侵權損失。

2011年底,深圳中級法院一審駁回蘋果訴訟請求。按照一審判定的結果,iPad商標權屬於深圳唯冠科技。

蘋果iPad多地被迫下架

令蘋果始料未及的是,一審敗訴當即引發了中國各地工商部門的關注,大陸媒體報導稱,中國多地工商部門與深圳唯冠方面聯繫,希望深圳唯冠提供iPad商標被侵權的證明,以對蘋果的侵權行為進行工商查處。

與此同時,唯冠也在中國各地對蘋果展開了多方訴訟與施壓。唯冠在廣東省惠州市狀告深圳順電連鎖服務有限公司惠州分店銷售iPad產品侵權;唯冠也起訴深圳國美銷售iPad產品侵權。同時,唯冠也在上海浦東法院申請禁售有蘋果iPad商標的產品。

深圳唯冠授權律師馬東曉在唯冠公司的新聞發佈會上表示:中國有40多家工商局介入,四家法院介入,除了在深圳蘋果是原告外,其餘地方唯冠是原告。

在唯冠公司的四處出擊下,北京、上海、深圳、石家莊、江蘇徐州等多地工商部門對蘋果公司侵權iPad展開調查。北京市工商方面對蘋果開出的罰單高達2.4億元,但目前未進入執行程序。


上海、深圳、江蘇、北京、河北等多地工商部門均已對蘋果公司侵權iPad展開調查,部分地區及商家對iPad進行下架處理。(Getty Images)


《河北青年報》報導,石家莊新華區工商局經濟檢查大隊於2月8日接到深圳唯冠的代理律師函件,稱「蘋果公司iPad商標侵權」。在調查得知深圳唯冠出具的相關證明屬實後,2月9日,該經濟檢查大隊立即對轄區蘋果專營店及蘋果產品銷售門店開展了侵權產品查處行動,查扣蘋果iPad數十臺,多家經營蘋果的門店面臨處罰。

繼iPad在石家莊被下架後,亞馬遜中國、蘇寧易購等多家國內B2C電商網站也將蘋果iPad系列產品下架。此外,許多商場擔心iPad在銷售過程中惹來麻煩。大陸媒體報導,多個城市商家紛紛將iPad下架,即使有售也變成了私下預約訂購。

雙方各執一詞

對於iPad商標權,唯冠與蘋果雙方各執一詞。

按照唯冠的說法,2009年蘋果公司通過「精心設計」,在英國成立了一家名為IP ApplicationDevelopment的公司(下稱「英國IP公司」),並找到臺北唯冠稱iPad商標與公司名相近,希望能購買該商標,並多次承諾不與唯冠進行同業競爭。同時IP公司還表示如果不賣,將持續與唯冠打官司。

當時臺北唯冠公司認為賣了有錢拿,不賣要打官司要花錢,唯冠公司也正面臨財務危機,計畫進行收縮,因此同意以3.5萬英鎊完成該交易。

楊榮山稱:「在蘋果iPad之後才知道IP公司背後是蘋果,我們受騙了。」

唯冠聲稱,蘋果當年是通過欺詐手段獲得了iPad海外商標權,而且唯冠從未出售過大陸iPad商標權。

唯冠商標案訴訟顧問李肅引用美國律師的話稱,蘋果公司對iPad商標是整體欺詐偷搶。

據蘋果公司的說法,蘋果公司的發言人多次重申,蘋果以正當的方式從唯冠購買了iPad商標,唯冠拒絕在中國履行同蘋果的協議。

按照蘋果的邏輯來看,蘋果已經與臺北唯冠簽署了商標的全球轉讓協議,附件中包含中國大陸iPad商標,且簽字人有唯冠實際控制人楊榮山的授權,這意味著蘋果可以取得iPad在全球的商標授權,唯冠突然「毀約」,是鑽了中國法律的空子。

中國法律規定,商標權的轉讓以登記為要件,不經國家工商主管部門的登記,權利並不發生轉移。

蘋果解釋稱,當時商標權轉讓請的是英國的律師,對中國法律的理解有差異。

事實上,在實際的商務運作中,很少有知識產權買賣是跟各國子公司分別簽合同的,一般都是跟總部簽署,再分別辦理合同轉讓手續。蘋果的問題在於,尚未在中國辦理好商標轉讓,iPad已經推出。

雙方最近在上海浦東法庭上辯論時,蘋果方面出示的一個證據是涉及到關鍵的iPad商標中國大陸地區的轉讓協議呈批表,有深圳唯冠的負責人楊榮山在這個表上批了「准」字。

此前,蘋果公司還公佈了致深圳唯冠創始人楊榮山的律師函件。在律師函中,蘋果稱「深圳唯冠對商標轉讓毫不知情」等言論失實,深圳唯冠全程參與了iPad中國商標轉讓。律師函中顯示了深圳唯冠參與iPad商標的過程,並列出了一些細節。如深圳唯冠法務部總監麥世宏曾簽署iPad中國內地註冊商標的轉讓協議等。

但唯冠稱在深圳唯冠掌握的一份最終的iPad商標轉讓合同上,並沒有加蓋深圳唯冠的公章。

據《每經網》報導,蘋果稱:「多年前,我們購買了深圳唯冠公司在全球十個不同國家的iPad商標權。深圳唯冠拒絕承認和履行涉及中國部分的協議。香港法院已支持Apple。我們在中國大陸的訴訟仍在進行中。」

但這一說法深圳唯冠並不認同,「蘋果的說法並不完全正確,目前在香港的訴訟尚未正式開庭,在臨時訴訟中,香港法院要求深圳唯冠國際以及深圳唯冠在訴訟期間內不得轉讓、轉移大陸iPad商標權。」這僅僅作為一種財產保護措施,香港法院並未對深圳唯冠國際以及深圳唯冠做出任何裁定。

不過蘋果最近公佈的香港法院的iPad商標案一份文件顯示,去年7月,香港法官Hon Poon在這份文件中稱,唯冠的行為讓人感覺到,其在財務陷入絕境時玩弄陰謀;有理由相信,該公司拒絕履行將iPad中國商標權轉讓給蘋果的合同義務,違反與蘋果簽署的協議。

裁決書表示,被告的所有行為都表明,他們已經違反了協議並損害了蘋果和IP公司的利益。唯冠國際控股(Proview Holdings)、唯冠電子(Proview Electronics)和深圳唯冠(Proview Shenzhen)都在唯冠公司CEO楊榮山控制之下,他們都拒絕履行將該商標的中國區使用權以合適的方式轉讓給蘋果的協議。相反,唯冠公司試圖以此為商機向蘋果索取1000萬美元。

戰火的背後

在四處起訴蘋果的背後,唯冠公司也處處顯露出和解的意願。在一些專家看來,唯冠在美國起訴,更像一種商戰策略,目的並非拿回全球商標,而是在美國本土向蘋果施加更大壓力。

李肅曾在微博中透露,目前唯冠的財產和iPad商標權均已被八大銀行查封,八大債權銀行認可的蘋果賠償金應該為四億美元,金額再低的話要與蘋果談判商定。

在唯冠的媒體說明會上,李肅也強調:「如果蘋果好好談判,我們可以不追求當初的欺詐,但是蘋果拒絕談判,如果蘋果仍拒絕,那麼欺詐購買商標的訴訟是不可避免的。」

大陸媒體報導,深圳唯冠方面介紹,其實蘋果公司與深圳唯冠就中國大陸「IPAD」商標權問題也一直在進行談判,轉讓價格隨著iPad的發售開始水漲船高,由1000萬元美金一直漲到4000萬元美金。但蘋果公司最終沒有接受這樣的報價。

深圳中院最後一次開庭時,深圳唯冠的代理律師馬東曉去跟蘋果請來的一個香港律師談調解時,被告知蘋果只願意出幾百萬人民幣和解。

不過,有分析認為,雙方此前對於和解資金的差異並不代表今後不會坐下來談判。

雙方敗訴的結果

蘋果如果被判iPad商標侵權成立的話,它的處罰額會有多大呢?

根據中國大陸相關法規規定,對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罰款數額為非法經營額三倍以下。易觀國際的數據顯示,從2010年第4季度到2011年第3季度,蘋果iPad系列平板電腦累計在中國大陸銷售了362萬臺。按照均價每臺3000元計算,已經遠遠超過了108億元人民幣。如果蘋果終審依然敗訴,工商局對蘋果的最高罰款可以超過300億元。

此外,蘋果iPad還必須在中國大陸改名才能銷售,搞笑的是,中國商標局資料顯示,從aPad到zPad,都已經被人搶注一空。

對於唯冠來說,輸了官司搭進去的只是律師費與訴訟費,外加一個iPad商標權而已,但如果贏了,索賠的錢不但償還債務有望,還可能鹹魚翻身。

資料顯示,唯冠國際在香港的股票交易於2010年8月被暫停。如果該公司不能向香港聯交所提交一份可行的救援計畫,就將在今年6月面臨退市。◇

本文轉自265期【新紀元週刊】「專題新聞」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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