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2年03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肖雲佛州塔城編譯報導)佛州州長斯科特力主的佛州車輛無過錯保險改革,人身傷害保護條例以微弱優勢在州議院通過,斯科特期望新的人身傷害保護法將打擊保險欺詐行為,從而降低佛州車輛保險費。
這是佛州人身傷害保險自1972年立法後的首次重大更改,佛州人身傷害保護(PIP,Personal Injury Protection),是為了確保任何在車禍中受傷的人能夠快速得到資金去治療。舊的PIP法規定,不管是誰的過錯,司機的保險公司都應該支付高達一萬美元的賠償,以支付受傷者在事故發生後的醫療費用和工資收入的損失。但是,PIP保險欺詐導致近幾年佛州機動車保險直線上升,佛州上報的車禍數量在全美排名第一,每年佛州因此損失十幾億的保險費用。
新的人身傷害保護法規定,事故受害者在14天之內,在救護車或醫院,接受了醫生、骨科醫生、整脊醫師或牙醫的治療。最高一萬美元的醫療補償,必須經由醫生、骨科醫生、牙醫或醫生助理,或高級註冊護士決定,被保險的人有「緊急醫療狀況」,否則,人身保護補償限制在2,500美元以下。在14天的急診之後,如果受傷者還想得到後續的服務和照顧,也需要有醫生、骨科醫生、整脊醫師或牙醫的推薦。此外,按摩和針灸治療從人身傷害保護的補償中被剔除了。
該法案要求保險公司要在今年10月份將人身傷害保險費降低10%,如果保險費不減少10%,那麼需要解釋為甚麼。條文還規定,到2014年1月1日,建議保險公司減少保險費至目前的25%,同樣,如果保險費不減少25%,需要解釋為甚麼。
在今年的立法委年度會議期間,州長斯科特和一些遊說者做了不少努力,使得佛州參議院在年度會議的最後時刻3月9日(週五)午夜以22-17比率的投票表決通過了對人身保護法的改革。
支持人身傷害保護法改革的人們表示,新法案將極大地降低保險欺詐,雖然這項法案不完美,至少是解決人身傷害保護保險問題的開端。但是,反對人身傷害保護法改革的人們則質疑,是否可以相信保險公司?
(責任編輯:雲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