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2年03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梁路思香港報導)行政長官候選人唐英年住所僭建事件,屋宇署表示至今只約見了10多名相關人士,仍未得到業主同意再到現場搜證。當局將爭取在5月底之前完成報告,之後再交由律政司考慮是否作出檢控。
立法會發展委員特別會議昨日討論唐英年九龍塘約道大宅的僭建事件。屋宇署指,唐英年約道7號的大宅地基大約是4至5米深,較相鄰的住宅為深。署方已聯絡業主的律師,要求讓調查人員再次入屋實地搜證,但業主未有同意。署方亦計劃約見超過40人,包括承建商、地盤工人等,事隔1個月,已經約見10多人,仍有超過20多人未能成功約見。
至於業主是否早有計劃僭建地庫,屋宇署署長區載佳表示,審批圖則的時候,不會懷疑業主有無預謀,圖則賦予的權利,只看設計和建築的安全,無理由懷疑業主有預謀。
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重申,政府打擊僭建物不會受到業主身份或建築物的價值影響,執法程序的優次仍要視乎內部指引,重申一視同仁。但調查公眾人物的僭建物時,會作出優先處理,否則署方將要花上大量人手,以處理傳媒的查詢。
她表示,唐宅僭建的初步調查報告會爭取在5月底之前完成,之後送交律政司,再由律政司決定有無足夠的證據檢控。她指,根據碼頭圍道塌樓事故的經驗,可能需要6個月後才發出傳票。
巡查僭建地牢有困難
根據屋宇署數字,過去3年超過9萬宗投訴中,只有近200宗涉及僭建地牢,署方只發出11張清拆令。有議員關注檢舉僭建地牢時有難度,屋宇署承認地牢與其它僭建物不同,如不入屋難以發現,而審批圖則時亦不會懷疑對方有預謀僭建。
林鄭月娥表示,由於僭建地牢並非位於建築物外,如無人舉報,屋宇署執法有困難,除了約道個案,報章報導的其它僭建地牢個案,署方至今無法取得業主同意入屋巡查。
她表示,立法會正審議建築物修訂條例,將賦予屋宇署執法權力,可向法庭申請手令入屋,呼籲議員在本立法年度內支持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