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風水師們非常重視住宅的朝向和日照,常常追求向陽府第,而囑人莫住背陰之宅。風水書中說:何知人家有福份,三陽開泰直射中、何知人家得長壽,迎天沐日無憂愁。還強調山牆應如何如何,院牆應如何如何等,這些除了急取好的住宅日照,改善住房的衛生條件外,還對保持住宅的氣溫有極大關係,居室中氣溫過高或過低都將導致不良的後果。
住宅的小氣侯要能保證居住者機體溫熱的大致平衡,不使體溫調節機能長期處於緊張狀態,能有良好的溫熱感覺、正常的工作效率和休息睡眠,保持溫熱平衡或體溫調節機能狀態正常,是指在住宅內,人們正常衣著,安靜或中度勞動的情況下,機體的產熱量、體溫、皮膚溫度、皮膚發汗量、散熱量、溫熱感覺以及其它的有關生理指標(呼吸、脈博等)的變化範圍不超過正常的限度。因此住宅小氣候的各個因素都必須保持在一定的範圍內,在時間上的空間上保持相對的穩定性。一般情況下,人在居室內在時間較輔助用房內為長,故應以保證居室的微氣候適宜為主,適當考慮輔室。通常認為在住宅中舒適的保證率達65-70%者為適宜的臨界標準,保證率達80-90%者作為最適標準。
通過實驗和理論和推算,夏季室內的適宜溫度為21-32℃,最適範圍為24-26℃;冬季室溫為19-24℃最為舒適。如果採用18-20℃,濕度為60%,房間也是舒適的,這樣的溫度相當於冬季婦女在室內換衣服時,不致於感到冷的界限。目前,世界氣候整個變得溫暖起來,人們的住宅溫度感也開始要求高溫了。如在起居室和臥室和臥室要求22-23℃,餐廳要求20-22℃,廚房因有熱源和要活動,總希望溫度保持在20℃左右等等。
夏季室內微氣候受太陽輻射,圍護結構隔熱性能和室內通風情況等影響較大。因而主要以選擇適宜的住宅內部設計和主要房間的合理朝向,創造穿堂風,加強綠化、遮陽、圍護結構的隔熱作用,必要和有條件時可設置機械通風和空調等,來保證夏季居室具有適宜的溫度。冬季室內微氣候主要受室外氣溫、圍護結構傳熱性能、門窗漏風量和采暖條件的影響,為保證科季室內的溫度,一般是採用較厚且保溫較好的圍護結構,密閉的門窗,以及采暖設備和空調等。
保證室內溫度的適宜,最基本和經濟的方案是採用合適的建築圍護結構。建築物的圍護結構是指外牆壁、屋頂、地板和門窗。為使居室利於防寒防暑,圍護結構的建築材料應盡可能選擇導熱係數小的建築材料(導熱係數小於0.25的建築材料為保溫材料),建築材料導熱係數越小,導熱性就越差,熱阻就越大,則越有利於建築物的保溫的隔熱。但這些材料往往是些鬆軟的物質,不能起結構支撐作用,所以往往把它們在或附在建築圍護結構層中,形成一種保溫隔熱結構構造方式,起到了承重和保溫隔熱的雙重作用。一般說來,這種保溫隔熱結構的導熱係數小於1.5時,便認為其會滿足要求。在夏季炎熱地區,通常採用空斗牆和屋頂架空空氣層的方法來達到隔熱的目的。封閉在圍護結構內的空氣層是一個較好的隔熱層,它可產生一定的隔熱作用。
除了室溫以外,人體對建築材料的觸感溫度也是不容忽視的。在冷天,我們的皮膚若接觸,到浴室裡冰冷的瓷磚,身體會覺得發噤,產生一種畏縮的感覺。人們對冷熱的感覺,在很大程度上被皮膚的溫度所左右。在住宅中,皮膚經常直接接觸的地方很多,這些地方使用什麼材料,才不致於在冷的時候使人感到不適是要認真對待的。有人以實際測量了在腳掌和地面裝修材料之間溫度下降的情況,當地面溫度為20℃時,如果是木地板,則腳掌溫度下降1℃。由於材料不同,溫度下降的程度也不同。從實驗結果和日常生活經驗得知,當地面為木地板,表面具有17-18℃的溫度時,才能使人感到舒適。換句話說,腳掌的瞬時下降溫度如能在1℃以內,則對人才是適宜的。因此,在住宅中人的皮膚經常觸及的地方,應選擇那些體感好的材料。也正因如此,在種種建築材料充斥市場的現代,人們仍喜歡用木材來做傢具、地板、牆裙、樓梯、門窗等。
風水學之中對水是非常重視的,前有婉轉河流或宅前修一池塘,均被認為是吉利之宅。近水的住宅除了有灌溉、飲用、排污之利外,還可使住宅微氣候保持穩定的濕度。
一般說來,空氣濕度高可增加機體的傳導而流散熱量,引起體溫下降,神經系統和其它系統的機能活動隨之降低,出現一系列病態。如長期生活在寒冷污濁的環境中,就容易患感冒、凍瘡、風濕病等。相反,極乾燥的空氣也不利於人體健康,從醫學角度來看,乾燥和喉嚨的炎症存在著一定的因果關係。居室內的相對濕度一般要求為3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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