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2年03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孫青天綜合報導)香港大學醫學院外科學系前系主任黃健靈,因涉嫌挪用150萬元公款及協助隱瞞下屬盜竊267萬元,昨日(13日)在區域法院被判4項罪名成立,押後至下月19日判刑,被告獲准保釋,但不得離境。
71歲的黃健靈被控2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2項偽造賬目罪,所有罪名均告成立。案情指被告由02年至07年,將73.1萬元來自港大醫療技能發展中心的公費,用以支付其家傭兼司機的薪金。被告解釋司機會接載其他港大職員,故認為港大與自己應各自承擔司機一半薪金,但秘書並未跟從指示,直接由公款中向司機支薪。
法官李素蘭對黃健靈的解釋感到難以置信,認為黃在5年中不可能不知道自己從未支付司機的薪金;而且在07年被人揭發挪用公款後,答應將款項全數歸還,與他解釋由港大和自己各付司機一半薪金的說法不符,認為被告的證供不可信。
被告又涉嫌於06年底至08年12月,未有向港大報告下屬盜取267萬元經費,更允許涉案下屬在沒有接受紀律處分的情況下,於07年8月辭職,並令有關人士獲得全數公積金69.8萬元。同時被告於06及07年,兩度虛報77.1萬元海外交通費用,又涉嫌開假賬單,詐騙港大12萬元津貼。
法官表示,被告作為公職人員,有責任令公款不被濫用,而控方21名證人可靠,對被告的4項指控亦沒有合理疑點,因此裁定被告罪名成立。但法官稱連控方都稱讚被告有正麵人品,犯案機會較任何人都小,判刑時會考慮這一點,但仍要等候被告的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押後至下月19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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