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2年02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肖雲佛州塔城編譯報導)2月3日(週五),佛州中部冬泉市(Winter Springs)一位女子由於企圖在家裏縱火殺死自己的丈夫,被法庭判定35年徒刑。她的律師聲稱要為這一判刑進行上訴。
該女子名叫金佰利‧布恩(Kimberly Boone),她的前夫是羅伯特‧布恩。法院在正式宣判前閱讀了羅伯特的陳述書。羅伯特在陳述書中聲明,他原本寧願親自出庭閱讀自己的聲明,但在兩個兒子請求不要出庭的情況下,就上遞了他的陳述書。他在陳述書中寫道,他每天起床都要重溫那種恐怖:火在他的臥室燃燒。他補充說,他因而患有幻覺,經常做惡夢而導致睡眠困難。他感到金佰利對自己的犯罪行為沒有任何悔意。
巡迴法院法官唐娜‧麥金托甚(Donna McIntosh)對金佰利的兩項犯罪行為進行判決:未遂二級謀殺罪判處15年徒刑和縱火罪判處20年。由於金佰利在法庭判決前已經在塞米諾爾郡監獄裡被監禁了281天,她的服刑時間可以減去兩年。麥金托甚還判定金佰利需要支付法院訴訟費用,而且一旦從監獄中被釋放後,她還要履行10年的監督緩刑。金佰利在監禁期間,法院不允許她與前夫見面。
弗朗西斯‧韋斯利‧布蘭肯諾(Francis Wesley Blankner Jr.)是金佰利的律師,他表示判刑過重。布蘭肯諾向法官麥金托甚辯護,認為陪審團不應該太注重金佰利在17年前對她前夫偶然做出的不宜事件,這種事件導致陪審員不喜歡金佰利而加重對她的處罰。他表示要為她進行上訴以獲重新審判。
去年十月份,陪審團審議了四個小時,認定金佰利在2008年12月18日讓她的丈夫吃迷昏藥而使他睡眠,然後在他們的臥室裡縱火,企圖謀害自己的丈夫。評審團最後把金佰利定罪為縱火和謀殺未遂。金佰利面臨的最高刑期是45年而不是60年,因為陪審團發現她的罪行較輕,把她的罪名定為「未遂二級謀殺罪」而不是「未遂一級謀殺罪」。
(責任編緝﹕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