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2年02月29日訊】香港行政長官曾蔭權被指接受富豪款待(乘搭私人飛機及遊艇外游)、接受紅酒等禮物、在深圳租住商人豪宅,涉嫌利益輸送的事件持續發酵。在兩次主動出席電台節目澄清事件後,27日曾蔭權表示,本著對公眾負責的精神,以及保持施政的高透明度,他同意於星期四(3月1日)下午3點到4點出席立法會特別問答會,就有關事宜接受議員提問。
據南方都市報報導,香港廉政公署27日已決定立案調查行政長官曾蔭權有沒有觸犯「防賄條例」或公職人員行為不當,並會先派員收集證據,不排除有需要時要求涉案人,如特首及相關富豪向廉署提供材料。
香港廉政公署直接對特首負責,調查特首對於廉政公署是38年來「破天荒」。此前,廉署接到了對特首的舉報。
曾蔭權的特首任期只剩下4個月,但廉署的調查不會因其任期完結而結束。乘搭私人飛機及遊艇、租住深圳東海花園,以及接受紅酒等禮物都在調查範圍內。
也在27日這一天,星島集團主席何柱國,讓曾蔭權搭乘遊艇的富豪何柱國否認自己與曾蔭權之間存在利益輸送。
被廉署調查者有權保持緘默
熟悉廉署運作的人士說,被調查者有權保持緘默及拒絕向廉署作供,但廉署證據充足,便可拘捕有關人。
廉署執法權還有一「尚方寶劍」——調查若涉及《防止賄賂條例》的罪行,廉署可運用被賦予的特別權力,向高等法院法官申請頒令「書面通知」,要求有合理理由相信能就案件提供重要證據的第三者,在宣誓下於指定期限內回覆廉署的查詢。
究竟相識多年的「朋友」向公職人員提供「搭車搭船」等便利是否屬於「利益」,有待諮詢律政司方面的法律意見。
議員提出動議:調查曾蔭權是否瀆職
另據報導,26日有15名香港立法會議員提出動議,啟動機制調查曾蔭權涉嫌嚴重瀆職行為。按照香港《基本法》,有1/4立法會議員(即15名)支持,即可委託香港終審法院首席法官負責組成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特首。如果調查結論是「指控成立」,立法會全體議員投票,超過2/3議員支持即可彈劾特首,再將結果呈交中央政府,讓中央對特首作最後決定。通過彈劾後,廉署可作刑事跟進調查。
曾蔭權說在誠信問題上不會寬待自己
26日晚,曾蔭權發表一封致全體公務員的信函。信中說,近期有關自己外游及退休計劃等報導,給公務員隊伍帶來不安。他特別痛心的是,有人批評他「嚴以律人,寬以待己」。
曾蔭權表明,在誠信問題上不會寬待自己,因為誠信是良好管治的基石。事實上,他對自己的誠信要求只會更高,多年共事過的無數同事,相信可以作證。
曾蔭權說,這深刻的一課讓他學會了日後處事必須更小心謹慎。他會繼續在餘下任期做好工作,盡心勉力服務香港。
(責任編輯:葉清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