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2年02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方涵報導)2月15日,習近平到美國愛荷華州訪問,美國中西部的法輪功學員也從馬斯卡廷跟到迪莫伊(Des Moines)。美中法輪大法學會負責人楊森對習近平提出一個要求、兩個希望:要求停止迫害法輪功,懲罰元凶江澤民等;希望習近平不要走江澤民老路、不要替江澤民背這個黑鍋;希望習近平去看看《轉法輪》從而了解法輪功。
隨著習近平的到來,形影不離的抗議人潮打破了美國馬斯卡廷往日的沉靜。數十位來自美國中西部多個城市的法輪功學員在雨中默默地高舉橫幅,希望在這個小城,可以讓習近平近距離瞭解他們的訴求。
楊森警告參與鎮壓法輪功的惡人: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針對習近平訪美,以及他出訪前發生的王立軍事件,美中法輪大法學會負責人楊森此前接受新唐人電視臺專訪時,向習近平提出了一個要求,兩個希望。
美中法輪大法學會負責人楊森說:「希望習近平不要走江澤民的老路,不要替江澤民背這個黑鍋。大家從最近王立軍事件可以看出來,每個人都有一筆賬,每個人的賬也都被另外一個人記著,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所以希望習近平順從民意,民意就是法辦江澤民、羅幹、周永康、劉京。我也希望習近平能夠好好看一看《轉法輪》這本書,那麼你就知道,我們為甚麼這麼長時間,花了這麼多精力進行這種和平的非暴力抗爭。一切都在這本書裏,希望你好好看一看。」
追查國際最新報告:王立軍涉嫌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
另外,2月16日下午4點13分,網站正在受到攻擊的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追查國際)發佈最新調查報告,披露原重慶市公安局長王立軍在遼寧錦州市公安局主持「現場心理研究中心」時,涉嫌參與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和活人人體試驗。
中國媒體公佈王立軍在器官移植研究「成果」突出
追查國際在其最新報告中揭示,2003年5月至2008年6月,時任錦州市公安局局長的王立軍兼任錦州市公安局「現場心理研究中心」主任。2006年9月17日,王立軍和他的「研究中心」因為「藥物注射後器官受體移植研究」,被「中國光華科技基金會」授予「光華創新特別貢獻獎」並資助科研經費200萬元。
中國光華科技基金會秘書長任晉陽在頒獎儀式上的講話中說:「王立軍教授和研究中心還針對藥物注射後器官不易受體移植的難題進行了基礎研究和臨床實驗,研發出全新配方保護液,在體和離體肝、腎臟組織再灌注處理後,經動物實驗、離體實驗及臨床應用,取得了器官可以受體移植的階段性科研成果。」
王立軍則在頒獎典禮上說:「晉陽秘書長為首的中國光華科技基金會的所有同仁,多次到研究中心考察,他們親臨一線,就在我們的現場,技術解剖的現場,器官受體移植的現場。」
「顯然,這是人體器官移植的現場。」追查國際發言人汪志遠說。
移植器官數量巨大 錦州法院可提供法輪功學員腎臟
追查國際的最新報告披露,王立軍在「光華創新特別貢獻獎」頒獎典禮上談到器官受體移植時稱:「我們所從事的現場,我們的科技成果是幾千個現場集約的結晶。」
根據大赦國際的記錄,在2000年和2005年之間中國大陸死刑犯的處決數量平均每年1,616人。而死囚器官還受「組織配型」、「冷缺血時間」、處決時間和地域等的限制,利用率也不過30%。據中國器官移植網提供的統計,2003年中國的「公民逝世後器官捐獻」數字還是零,經過多年的努力,2006年僅有22位死者家屬同意捐出親人的器官。
「把全中國大陸死刑犯器官和捐獻器官數量加起來也是有限的。該研究中心的數千個器官供體究竟來自何方?」追查國際發言人汪志遠說。
据追查國際提供的三段錄音顯示,錦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一廳工作人員在2006年5月22日表示,在同領導協商后,可以提供「年輕的、健康的那種煉法輪功的那種腎源供體。」
王立軍下令對法輪功必須斬盡殺絕
2009年,「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公佈了一位證人現場目擊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證詞,他是當時在王立軍手下任職的警察,王立軍給他們下的死命令是,對法輪功「必須斬盡殺絕」。這個證人他自己就參與過對幾名法輪功學員的抓捕,並多次嚴刑拷打,刑訊逼供。
2003年到2006年正值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數量大幅度增加,並且達到高峰期階段,全國器官移植數量大概在每年1萬例到2萬例左右。據營救法輪功學員數據庫顯示,遼寧錦州是嚴重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地區之一。
「王立軍在2003年5月任職錦州市公安局局長後,大批抓捕法輪功學員,很多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至今下落不明。而王立軍主持的『現場心理研究中心』器官移植做了幾千例,是一個參與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和活人人體試驗的重大嫌疑單位。」汪志遠說。
汪志遠強調:「證據表明這種駭人聽聞的群體滅絕犯罪在中共體制的保護下還在繼續進行。這是人類社會絕對不能容忍的。提請國際社會立即行動起來,制止並徹查中共對法輪功修煉者的群體滅絕迫害!」
2012年2月6日,時任重慶市公安局局長的王立軍化妝進入成都美國領事館,並滯留24小時。海外多家媒體報導,王立軍有可能向美國政府提供了薄熙來涉入「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罪行的證據。
(責任編輯:林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