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著名異議人士朱虞夫遭重判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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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2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古清兒報導)浙江民主黨成員朱虞夫案於今天(2月10日)下午3:30分在杭州中級法院開庭宣判。記者在下午4:15分獲悉,朱虞夫被當局以所謂「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七年。家屬表示,朱虞夫當庭表示上訴。

朱虞夫自從2011年3月被抓後,杭州檢察院曾經一度因證據不足而撤訴。最後,當局仍以所謂「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對他重新起訴。此案於1月31日在杭州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

今天,法院只允許朱虞夫的妻子姜杭莉及兒子旁聽。朱虞夫的兒子朱昂表示,下午3:50分左右宣判,判有期徒刑七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罪名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今天只宣讀了審判結果,他爸爸被帶走的時候,向律師說「我要上訴」。

對當局的判決結果,朱昂說:「我們家人肯定不服,這個結果太重了,我們支持爸爸上訴的意見,接下來將和律師討論後,再決定怎麼做。我父親第一次也被判七年,說明了當局打壓越重的態度。」

浙江民主黨成員陳樹慶則表示,中共當局為維持它一黨獨霸,排除異己,繼續對國內民主黨人的政治迫害,中國有句詩「清風不識字,何必亂翻書」,這是對文字獄的繼續,欲加之罪,何患無辭,這種行為非常惡劣,是嚴重侵犯人權的事件。

為阻止民眾到法庭聲援,浙江民主黨成員呂耿松、鄒巍、毛慶祥、陳樹慶等遭到當地警方監控。

朱虞夫被重判的消息出來後,中國天網人權事務中心發出聲明:對當局再次以封建文字獄對公民言論自由的粗暴踐踏表示強烈抗議。朱虞夫先生是中國著名異議人士,在他的人生中多次因主張中國公民合法政治權利遭當局殘酷打壓。強烈要求當局尊重憲法所賦予公民權利,對言論自由權力這一基本人權進行國家層面的保護。

據悉,當局指控朱虞夫「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所謂罪狀主要有三條:一、組織浙江民主黨人及支持者為政治受難者及其困難家屬的新年募捐活動;二、在網上發表文章或接受媒體訪談;三、2011年初茉莉花運動期間寫詩《是時候了》動員大家(案卷上說50多人)上街。

中共當局近期頻頻重判異議人士。2011年12月23日,四川異議人士陳衛被當局以所謂「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9年徒刑;12月26日,貴州異議人士陳西以同樣罪名被判10年;2012年1月18,李鐵被判10年;2012年2月10日,朱虞夫被判七年。

有分析人士認為,當局擔心自己政局能否維持下去,而恐懼民主黨這樣全國性的組織,所以採取全國範圍的打壓行動。

朱虞夫背景資料

朱虞夫,浙江杭州人,1953年2月13日出生,自青少年起憎惡專制獨裁的弊端,探尋民主政治道路。

1978年底為杭州民主牆發起人之一,寫作張貼了許多宣揚民主人權的文章;1979年組建並被選為當時杭州主要民刊《四.五》月刊社負責人,參與領導杭州民主牆運動;1983年被有關當局傳喚、抄家。1987年調入杭州市江干區房管局,任工會工作委員會負責人。

1989年,聲援學運再次被傳喚、抄家,並株連4戶親屬(母親、岳家、妹夫、妻舅)同時被抄家。被關押27天後,撤職並下放管傳達室。

1998年6月,積極投入民主黨的籌備工作。6月25日浙江籌委會成立後,於6月30日上街散發《中國民主黨浙江籌委會成立公開宣言》被警方關押48小時。「7.10」事件中被抄家,抄走大量《公開宣言》、計算器、打印機等物;被關押10天,監視居住50天。11月8日被選為中國民主黨浙江籌委會常務工作組秘書長,全國籌委會籌委。1999年被杭州公安部門以「顛覆罪」判刑七年。

2007年7月10日,朱虞夫被杭州市上城區法院以所謂「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

去年3月,正值北非和中東國家的「茉莉花革命」蔓延到中國,中共當局對中國的「茉莉花革命」如臨大敵。這期間,朱虞夫在互聯網上發表了一首詩:《是時候了》。這首詩寫道:

是時候了,中國人!是時候了

廣場是大家的
腳是自己的
是時候用腳去廣場作出選擇;
是時候了,中國人!是時候了
歌曲是大家的
喉是自己的
是時候用喉唱出心底的歌曲;
是時候了,中國人!是時候了
中國是大家的
選擇是自己的
是時候用自己選擇未來的中國。

(責任編輯:徐亦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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