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商業機密 華裔工程師面臨最高30年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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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2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馮德成編譯報導)華裔美籍軟件工程師金函娟(Hanjuan Jin,譯音)週三被法官以竊取商業機密判罪,然而由於檢察官無法提供足夠的證據,更嚴重的經濟間諜罪沒有成立。

三項經濟間諜活動的罪名,每項都可以有15年徒刑。雖然這些控訴證據不足,41歲的金涵娟仍面臨三項盜竊罪,每項都可有長達10年的徒刑。

金涵娟被控自前僱主摩托羅拉公司竊取了1,000多份機密文件,然後購買了一張回中國的單程機票,她在芝加哥機場搭機回中國時被機場安全人員抽查發了這些機密文件。

檢察官指控,在她隨身攜帶的文件裡,有摩托羅拉手機的對講機功能描述秘密。檢察官認為,這可能對中國軍方有益。

美國聯邦法院法官卡斯蒂羅告訴金涵娟,她竊取機密屬實,但證明她擔任外國政府間諜的證據不足。

聯邦檢察官費茲傑羅告訴記者,這場官司已發送了一個正確信息,而且金涵娟仍然會為她的行為,付出沉重的代價。

費茲傑羅說,他不知道中國是否會注意這個判決,但他希望美國公司會看到他們可以舉報這類罪行,而且在法庭上沒有透露商業秘密的風險。

他說:「如果中國政府從這裡得到一個教訓,那就最好。但我認為,我們正在努力把這事件告訴想竊取東西的人,同時通知受害者挺身而出與我們合作。」

卡斯蒂羅法官允許金在等待判刑期間保持自由,判刑日期是4月18日。但他命令金帶著電子監控器,並且不可離開她的家。

2007年2月28日,在芝加哥的奧黑爾國際機場(O’Hare)的隨機安全搜查後,金被當局控告竊取機密。檢察官說,她帶有31,000元現款及數以百計的摩托羅拉文件,存儲在一台筆記本電腦、4個外部硬盤、拇指驅動器和其他數字設備中。

在審訊過程中,檢察官斯泰特勒在法庭上說,金過著「雙重生活」,一方面看似忠誠的企業員工,同時又在密謀偷她雇主的秘密。

檢察官說,在2007年2月,在她尚未結束醫療假重返摩托羅拉上班前,她已經開始為中國的SunKaisens公司工作。政府律師說,這公司是發展中國軍事產品的。

金的案子在美國並非個案,近幾年來爆發了多起的華裔商業或軍事間諜案。去年11月美國國家反情報執行辦公室發表的報告指控中共系統地竊取美國高科技,並指出這種行為有損美國的經濟及國家安全。這是美國政府首次公開而且直接地指控中共。

報告說,在2010年七宗經濟間諜案件中,有六宗與中國有關。這份報告還說,中共的情報單位或中國公司經常利用中國公民或與中國有關的家庭偷竊美國企業的機密。

(責任編輯:畢儒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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