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2年12月01日訊】誰能承受這樣的魔難?又是誰給她製造了這樣的魔難?
一個女孩,從十一歲起就經歷了親人被綁架、抄家、自己被毒打、關押、失學、流落街頭、做童工、爸爸被判刑、媽媽三次被勞教、爸爸被迫害致死、媽媽第四次被勞教、妹妹也被投進勞教所……這就是年僅二十三歲的秦榮倩,一個飽受中共惡黨迫害的普通女孩的十三年經歷。在十三年本應美好的青春歲月裡,她承受著悲歡離合、生離死別,承受著無名的苦難與艱辛。
飽受魔難
十一歲時(一九九九年),爸爸秦月明因為向區政府反映心聲、講述法輪功真相,被黑龍江省伊春市金山屯區公安局非法勞教三年。小榮倩第一次面對與爸爸生離的痛苦。
十二歲時(二零零零年),媽媽王秀青到天安門廣場打「法輪大法好」橫幅為大法鳴冤,被武警暴打、關押,後來輾轉押回本地,被非法勞教。小蓉倩和妹妹寄居在貧困的姥姥家,有時連菜都吃不上。
十四歲時(二零零二年),伊春市金山屯區警察闖入家門抄家。秦蓉倩抓住爸爸衣角不讓他被警察帶走,警察康凱對她連踢帶打,用腳使勁踩她的手和頭,最後把秦榮倩與爸爸秦月明、媽媽王秀青一同綁架。小榮倩被惡警們強迫罰站一天一宿,不許吃飯,被逼著說出爸爸真相傳單的來源,期間被惡警用巴掌抽臉至頭腫大發暈。最後,惡警竟把還是未成年人的小蓉倩年齡由十四歲寫成十八歲,非法關押了一個月。
小蓉倩回家後,姐妹兩人流落街頭、靠打童工相依為命的過了四個月,被親戚接回山東老家。因為家裏窮沒錢交學費,她與妹妹被迫告別了校園。這一年,爸爸秦月明被金山屯公安分局惡警酷刑折磨,致使腿骨、肋骨多處骨折,最終被非法判刑十年,投入佳木斯監獄。媽媽王秀青遭抓捕當天被打昏迷,第二天,沒有任何法律程序被送進哈爾濱戒毒勞教所。
十五歲時(二零零三年),媽媽王秀青回家了,她把兩個女兒接回身邊。為了還債,三人去哈爾濱打工,先後幹過電焊、在飯店涮碗、在傢俱廠打雜等。
十八歲時(二零零七年),母女回到家鄉想過安定一點的生活時,金山屯公安局再一次綁架了王秀青,並把她非法勞教一年零九個月,送到哈爾濱戒毒勞教所。秦榮倩和妹妹只好又離家打工。兩個堅強的女孩在哈爾濱的飯店當服務員,捨不得吃穿,一點點的攢起來寄給年邁的姥姥,再去勞教所看望媽媽。由於路途遙遠,經濟緊張,常常一年也看不成一次爸爸。
這期間,一次姐妹倆去佳木斯監獄看望爸爸。坐了一夜的火車,姐妹倆凍得直打哆嗦。可監獄說甚麼也不讓見,姐妹倆哭著走了。在網吧呆了一宿,第二天又到監獄哭著去求警察要見爸爸,警察還是不讓見,小榮倩和妹妹失望而回。
二十歲時(二零零九年),媽媽王秀青終於走出勞教所和姐妹倆團聚。後來娘仨繼續來到哈爾濱打工。她們把所有的夢想都寄托在秦月明身上。她們想努力多存點錢,等秦月明回來做點生意。她們想像著娘仨那天一同去接爸爸,她們期盼這一天太久了。
二十一歲(二零一零年),伊春奮鬥派出所王喜、韓書記、秦漢東、宮富、和另一警察共五人,闖到哈爾濱王秀青和秦榮倩打工的飯店綁架了秦榮倩的媽媽王秀青,關押在伊春洗腦班強制洗腦一個月。
二十二歲時(二零一一年),一個晴天霹靂打碎了一家人的夢想,爸爸秦月明被佳木斯監獄迫害致死!母女三人不知怎樣買的車票上的火車,當趕到佳木斯監獄看到冰櫃裡的到秦月明滿身是傷、嘴唇青紫、鼻子流血,面目表情痛苦異常,秦榮倩姐妹抱頭痛哭,媽媽王秀青則三天不吃東西。
從佳木斯監獄出來人的說,在監獄裡爸爸秦月明經常挨打,卻從未放棄信仰。無論遭受甚麼折磨,爸爸依然平和、慈善地對毒打他的人勸善。監獄裡的生活非常艱苦,監獄每個月只給六元錢,在這種條件下,爸爸還在汶川地震後捐了四十元錢。在受難中,爸爸心裏想的都是別人。
於是,就在這一年,決心為爸爸的冤情討回公道的母女三人艱難地走上鳴冤申訴之路。也是在這一年,秦榮倩的媽媽王秀青和妹妹秦海龍再次被非法抓捕、投入臭名昭著的哈爾濱前進勞教所!
痛苦辛酸一個年僅十四歲的小女孩被惡警肆意威逼、恐嚇、毒打,甚至篡改年齡後強行投入拘留所關押,這會給她帶來甚麼樣的痛苦、惶惑?
小榮倩後來在一封公開信中回憶說:「在看守所被刑訊逼供、非法關押了四十多天,在看守所裡我一面擔心被抓走的爸爸媽媽,一面還掛念著獨自在家沒人管的年幼的妹妹,那時我感到身心受盡摧殘。回家後只好帶著年幼的妹妹開始了四處飄蕩的打工生活。我們不僅要支撐起這個破碎不堪、一貧如洗的家,還要奔波於異鄉哈爾濱和佳木斯,去看望冤獄中的父母,那種痛苦和艱辛是同齡人無法想像和承受的。看著別人家的孩子環繞在父母膝前,我和妹妹更加期盼著父母能早日回到身邊,也在不斷計算著爸爸歸來的日子還有多遠……」
在爸爸被關入監獄、媽媽被非法勞教期間,秦榮倩和妹妹歷盡艱辛、度日如年。小榮倩寫道:「這些年裡我們一點也不快樂,經常被人欺負,有家不能回,過年的時候看見別人都團圓了,我們姐妹倆只能在打工的地方過年,好想爸爸媽媽啊!那時因為爸爸媽媽被抓走,生活上無人照料,我們被迫失學,過著四處流浪的生活。自己生存都步履維艱,朝不保夕。還要照顧好十一歲的妹妹,還要定期給被非法關押於監獄的爸爸、媽媽存點錢買必需品……」
「從一九九九年法輪功被迫害開始的十多年來,爸爸和我們在一起的日子才幾個月的時間,其它的時間爸爸都是在監獄裡面度過。總算在二零零九年七月媽媽從勞教所回來了,我們盼望著等爸爸也從監獄回來全家團圓的一天,等來等去,等來的卻是噩耗,是致命的打擊。」
奔走鳴冤
十三年的生死離別,秦榮倩一家人的心中充滿痛苦與辛酸,小榮倩更是倍感憂傷和孤單。但是,對父親的愛和敬重、對家庭親情的渴望、對公道良知的信任,更對有同樣遭遇的天下父母、孩子的同情和聲援,這一切喚醒了柔弱的秦榮倩,使她和媽媽、妹妹都從悲傷痛苦中站起來,走上了為奔走鳴冤的道路。
在爸爸含冤離世後的所有時間裏,秦榮倩和媽媽、妹妹母女三人一直不停的奔波於佳木斯監獄、合江地區檢察院、佳木斯市檢察院、人大、政法委、信訪辦和黑龍江省高檢、高法、司法廳、監獄管理局、人大、政法委和信訪等各部門,希望佳木斯監獄能儘快澄清爸爸秦月明的真實死因。這個過程中,母女不僅受到各級司法部門互相推諉,不接待、不調查、不作為的刁難,還遭電話監聽、利誘、恫嚇、住處監視、行程跟蹤和拍照、錄像等威逼脅迫。
一開始,監獄的集訓隊大隊長於義楓等人拒不承認有過任何虐傷行為。當提出要看爸爸被調到集訓隊一直到發病死亡的整個過程監控錄像,監獄說不允許看,又說已經被沖洗了,只提供了人已死亡後的一段錄像,並拒絕出具死亡原因的書面說明,百般推諉和抵賴。
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六日,秦榮倩和媽媽依法向佳木斯合江檢察院提起對佳木斯監獄和警察義楓、申慶新、徐亮、杜巖、劉淼森等人涉嫌犯罪的控告,但合江檢察始終不予審查立案。檢察長唐加振勸說家屬和監獄私了,後來乾脆直接告訴家屬已調查過,監獄方「沒有虐待事實」,公開掩蓋真相。
二零一一年四月十九日,秦月明的家人在佳木斯監獄遞交《刑事國家賠償申請書》。直到八月五日,佳木斯監獄給出「秦月明系正常死亡,不予賠償」的決定。當秦榮倩和家人要求獄方出示法律依據時,接待人員坦言無法說出實情。
在這種情況下,家屬到佳木斯市檢察院投訴合江檢察院不作為等違法行為。控申科一隋姓工作人員對家屬的態度非常蠻橫。在此期間,家屬曾多次到佳木斯市信訪辦、人大、政法委等部門申訴,希望各相關部門敦促佳木斯監獄依法妥善處理秦月明被迫害致死一事。
為了阻止王秀青母女上告,佳木斯監獄夥同地方公安惡警經常出現在王秀青母女周圍對她們跟蹤拍攝,甚至在住的小旅店對面「安營紮寨」,長時間架設錄像機,偷偷攝取母女三人的活動以製造罪名,施展威脅、打壓手段。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家屬向黑龍江省監獄管理局遞交了《國家賠償復議申請書》。同日,家屬來到省檢察院,投訴合江檢察院和佳木斯市檢察院對於「秦月明被酷刑迫害致死」不予立案的失職行為。
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秦榮倩和家人來到黑龍江省監獄管理局,但得到的是省監獄管理局出示的「維持佳木斯監獄做出的『正常死亡不予賠償』的決定」書。
二零一一年九月一日,秦榮倩和家人向黑龍江省高級法院賠償委員會遞交了《刑事國家賠償申請書》。二零一一年九月八日,省高法接受了《賠償申請書》;九月九日告知家屬已經立案,將在法定三個月期限內進行審理。
立案後,黑龍江省高級法院賠償委員會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沒有進行任何實質性的審理工作,不讓閱卷、不開庭審理、不作解剖屍檢,承辦法官王濱紅拒不出面,秦榮倩和家人上百次的往返交涉詢問沒有任何結果。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三日,黑龍江省公安廳、哈爾濱市公安局勾結雙城市公安局綁架了秦榮倩的媽媽王秀青和妹妹秦海龍等人,並非法勞教一年半,投入哈爾濱市前進勞教所。省政法委610辦公室的人對母女二人隔離、洗腦,脅迫她們撤訴,被母女拒絕。
媽媽妹妹被抓走,大女兒秦榮倩繼續控告,只剩下孤獨的大女兒秦榮倩,每天奔走於法院、勞教所、看守所、公安局之間,為父母妹妹申冤。哈市公安局一個警察說:「這個小姑娘有本事,一個人給爸爸媽媽打官司。」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秦榮倩與北京正義律師來到前進勞教所提出對妹妹的勞教決定進行行政復議,所長王亞羅和副所長葉雲極力阻止,王亞羅恐嚇正義律師這樣做是「反黨、反政府」,還說「沒有法律規定讓律師會見當事人」。他們還強迫律師出示證件,偷偷的記下律師的個人信息。之後,所長王亞羅立即與北京市司法局聯繫構陷兩位北京律師,給律師造成很大壓力。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是秦榮倩和媽媽王秀青兩人的生日,秦榮倩準備好復議書和日用品準備送去。所長王亞羅竟勾結公安將小榮倩綁架到哈爾濱市動力區公安分局,在「老虎凳」上銬了近8個小時,期間警察把她給媽媽和妹妹送的物品全部拆開、撕碎檢查,沒有發現任何東西,才放她回家。從「老虎凳」下來時,小榮倩才發現經血已浸透了棉褲、滴落到了棉襪上。
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三日,秦榮倩再次來到前進勞教所會見媽媽和妹妹,王亞羅企圖再一次實施綁架,未能得逞。此後,秦榮倩的租住處也曾受到騷擾,還有自稱「郵局」的人打來電話,稱朋友寄給我的郵包中藏有毒品,要對我報案。
二零一二年一月十六日,秦榮倩到哈爾濱市政府為媽媽和妹妹申請行政復議,但接待人員說上面有規定「不受理」,讓找省勞動教養委員會。省勞教委負責人明確表示,法輪功案件不能受理,而且拿不出任何法律依據,說是口頭規定。
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二日,秦榮倩依法向省紀檢委、省人大常委會及省高法、省高法賠償委員會等有關部門遞交和郵寄了投訴信,反映省高法賠償委員會主任張印峰法官和王濱紅法官違反規定拖延辦案的事實,但石沉大海。
遲遲不開庭時間裏,二零一一年度黑龍江省監獄管理局所屬二十九個基層單位年終評比,一年內就有三位大法弟子被迫害致死的佳木斯監獄排名第一!
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日,在超過三個月法定時限二十一天後,法官王濱紅代表省高法作出口頭決定:「秦月明案不符合規定,不予賠償。」王濱紅還誘導秦榮倩與佳木斯監獄「私了」。秦榮倩要求高法出具不予賠償的決定書,質問為甚麼不許屍檢和閱卷,並拒絕在筆錄上簽字,堅持要求在筆錄中寫明「王濱紅法官沒有履行」,但王法官讓書記員改成了「法院沒有履行」。
二零一二年四月六日,秦榮倩和律師來到前進勞教所要求會見當事人王秀青談秦月明案子,所長王亞羅再次阻擋、不讓會見。王亞羅無理索要律師的證件,又要省高法給勞教寫公函,否則不讓見。律師苦口婆心和他交涉未果。
二零一二年四月六日、十八日、二十六日、二十七日,秦月明家屬和律師又多次到省高法進一步敦促相關部門,希望對此案進行審理。但他們得到的是相關人員的迴避不見、推脫、搪塞。
二零一二年七月五日,秦榮倩和律師攜帶投訴信和《秦榮倩致國家主席胡錦濤、總理溫家寶和副主席習近平的公開信》到北京最高檢察院申訴,期間發現自稱是從黑龍江來的人在給秦榮倩錄像,並死死貼著倩倩和律師。最高檢察院接訪室的工作人員說:「沒有黑龍江省高院的裁決不受理,要找最高法院。」
下午,秦榮倩和三位代理律師剛到最高法院準備排隊,五、六個黑龍江佳木斯等地的便衣圍上來。他們不停地追問秦榮倩和律師是從哪裏來的,眼睛緊盯著秦榮倩和律師手裡的材料。
在高法,接待人員以「沒有判決書就不管」為藉口拒絕辦理。後來找到黑龍江省高法駐最高法值守人員黃法官,黃法官推讓讓秦榮倩和律師去北京市豐台區凱鵬賓館黑龍江高法駐京辦人員處理。由於北京很多賓館駐京辦就是關押上訪人員的黑監獄,最後秦榮倩沒有去。
二零一二年七月六日上午,秦榮倩與律師來到全國人大信訪局人民來訪接待室,門口的法警不讓他們進門,同樣以沒有黑龍江高法的判決為由拒接材料。
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七日,黑龍江省政法委、「六一零」處長顧某和另外一人到勞教所找王秀青和秦海龍「談話」,對王秀青和秦海龍軟硬兼施。不久,黑龍江省高法賠償委員會主任張印峰等三人也來到前進勞教所找她們母女二人,張印峰等人希望母女二人能夠同意「私了」,可以按照以前的例子給一大筆錢;還謊稱倩倩已經同意「私了」。當被二人識破並予以回絕後,他們就威脅道:如果不同意,下次就不讓秦榮倩接見你們。
二零一二年八月七日,國安部從北京派人去秦月明父母山東居住地,以倩倩「十八大」前在網上發帖為由,向當地公安施壓。
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七日,伊春金山屯政法委六一零姓韓的書記和伊春洗腦班的劉校長到勞教所「看望」王秀青和秦海龍,打聽秦榮倩的下落,還謊稱將來她們娘三個回去給買房、安排工作。
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九日,黑龍江省六一零兩個自稱搞心理研究、並專門從事「轉化」法輪功學員勾當的人到勞教所見王秀青母女,說要幫著處理秦月明的案子,說能幫著母女「提前出去」。王秀青母女平靜地告訴他們,秦月明的案子要自己出去處理,不需要在這裡由別人幫著處理。
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省司法局孟局長、省司法所的王所長、省六一零的那兩個人以及前進勞教所王亞羅所長一起來見王秀青母女,說希望以「幫王秀青母女早出去」、「幫著在伊春金山屯安排房子」、「給她們娘三安排一個永遠不下崗的工作」為條件,讓王秀青答應將秦月明的案子「私了」。王亞羅所長還說可以給王秀青放十天假讓她出去找秦榮倩一起商量私了的事……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日,秦榮倩在勞教所與媽媽和妹妹見面後,被科長張波攔住搜身,並從褲子裡掏出手機檢查是否錄音。張波叫幾個女幹警過來圍著不讓走,還說「翻你是應該的,你不讓檢查今天就不能走了!」然後把接見室的門鎖上,讓幾個人看著倩倩。直到所有警察都下班了,才放她回家。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下午,伊春六一零韓書記和一個警察由秦榮倩租房所在地片警鄧某帶著一起找到倩倩,詢問誰在一起住,要求倩倩和房主帶證件去公安局辦住房手續。伊春六一零的人說是十八大所以過來看看,並繼續勸說儘快「私了」結案,並一再說不能把案情上網。
善心呼喚
對二十三歲的秦榮倩來說,青春花季的大部份時間都是在家破人亡、奔走鳴冤中度過的。可是,迫害一十三載,未改堅忍善心,這個堅強善良的女孩,在巨大的魔難和悲苦面前經受住了洗禮,展現出一顆純淨光明的心靈。
在秦榮倩的奔走求訴中,高法的支吾、謊言、推脫使她多走了數不清的冤枉路,多花了難以計數的路費和時間。即使這樣,在面對無理的「口頭判決」時她還講:「為見你一次實在不容易,我都來了一百多趟了,也見不到你,我對你沒有怨,也沒有恨,我就想讓你回答我這個問題。」這是何等堅忍與平和的聲音!
秦榮倩在《女兒的悲憤》一信中說:「躺在佳木斯監獄冰棺中的爸爸至今冤情未雪,被劫持到哈爾濱市前進勞教所的媽媽和妹妹身心還在備受摧殘,山東老家年邁的爺爺奶奶、姥姥姥爺需要安撫贍養……面對無辜迫害中的種種壓力、苦難和艱辛,真心期盼大家伸出溫暖的援手,呵護和堅守住人性中共有的關愛、正義和良知。我深信,大家的每一份關注、理解、鼓勵和支持,對爸爸的冤案早日昭雪,母親和妹妹盡早恢復自由之身,都是一種正面的召喚和敦促;每個人的義舉也在為未來選擇和奠定著生命的永生與希望。「真、善、忍」——普世的價值將引領著我們堅定走過漫漫的長夜,迎來第一道黎明的曙光。」
秦榮倩的勇氣來自於她對正義、良知的珍視和她對「真、善、忍」信仰的堅守。她在自己的公開信中說:「我相信,我的堅持會讓千千萬萬遭受殘酷迫害的中國人看到希望,會使悲劇不再在其他的家庭中重演。」在信中,倩倩也希望國家領導人能夠順天應人,勇懲邪惡,「千萬不要錯過歷史給予你們的機會—制止迫害法輪功,法辦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及其流氓集團。」
為了讓更多的家庭遠離迫害,為了「讓爸爸死的明明白白,讓身陷冤獄的媽媽和妹妹回到身邊」,秦榮倩手持《喊冤昭雪書》走上街頭徵集簽名,尋求對自己正義呼喚的支持。短短半個多月時間,超過一萬五千名家鄉人簽名並按下手印支持申冤。一位佳木斯監獄的獄警不但簽了名,還告訴征簽者害死秦月明的正是監獄長葉楓!
秦榮倩一家的遭遇和小榮倩的堅忍求訴故事震驚了全世界,海外正義媒體和人權機構對此做了廣泛報導。「新唐人電視台」、「大紀元新聞網」陸續追蹤報導;國際大赦組織更是將秦月明被迫害致死和營救秦月明的妻女作為重點案例追蹤和營救;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發佈《追查黑龍江省監獄管理局迫害法輪功學員秦月明及家人的責任人通告》,「所有迫害死秦月明的凶手,一個都別想跑掉,無論跑到哪裏,無論天涯海角,無論時日長短,一定要追查到底。」
拷問良知
秦月明被迫害致死一案已經成為世界關注的重大案件,成了邪惡的中共政治流氓集團迫害善良民眾的典型案例。讓我們幫助黑龍江省高法理一理這個「疑難」案件的極為簡單的案情:
2010年底,佳木斯監獄因為法輪功學員的「轉化率」全省最低,常務副獄長李好軍在黑龍江省監獄管理局受到批評;
2011年2月16日,佳木斯監獄召開法輪功「轉化攻堅與鞏固」會議;
2011年2月21日,佳木斯監獄成立嚴管隊,將不放棄信仰的所謂「頑固」法輪功學員調入集訓隊實施「攻堅」迫害;
2011年2月26日,法輪功學員秦月明在集訓隊被迫害致死;
2011年3月5日,法輪功學員於雲剛被迫害致死;
2011年3月8日,法輪功學員劉傳江被迫害致死……
看一看這時間節點和發生的事件,前因後果的脈絡如此清晰。任何有理性思維的人都一目瞭然:佳木斯監獄正是在黑龍江省監獄管理局的皮鞭下,像一匹脫韁的野馬,發了瘋的橫衝直撞,無所顧忌的踐踏法律、踐踏良知、踐踏生命。
正如《九評共產黨》所揭露的,流氓是中共的本性。在十幾年的瘋狂迫害中,中共政法委係統完全被訓練成了徹頭徹尾的流氓和凶手:有人說你好,它就謠言誹謗抹黑你;你不聽它的,它就折磨你、甚至要你的命;你請律師,它不讓,說你律師「反黨」;你告它,它就抓捕關押你,讓你告不成;你上訪,它不受理;你揭露黑監獄,它讓黑監獄全省評第一……
今天,經過秦榮倩一家人的頑強上告,中共省級官員分寸大亂,各部門接待人員信口撒謊、自相矛盾、威逼利誘、耍盡無賴。黑龍江省高級法院一會兒立案開庭,一會兒變卦拖延,抓原告判勞教,見二十三歲的女孩如臨大敵、東躲西藏。秦榮倩及媽媽、妹妹歷盡辛酸討說法,所到之處推諉、跟蹤、恫嚇,無所不用其極。正像省監獄管理局一處長對秦榮倩說的那樣:我們是一夥的,你告誰?
然而,所有的律師和懂得法律的人都知道,即使在中國現行的法律裡,中共迫害法輪功的一切行為都是違法的。而所有的中國人又都知道:「暗室虧心、神目如電」,「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對於宇宙的天理來說,中共惡黨殘害好人、殘害修煉者的更是人神共憤的大惡之舉!
對於觸犯法律來說,所有參與迫害的行惡者都面臨著「被審判、算總賬」的命運,而對於上天的懲罰來說,如還不改悔,除了難以擺脫的地獄宿命外,有生之年還將面對僅存的人性與良知的拷問,因為,他們畢竟現在還要被稱為「人」。在大善大忍、無怨無恨的秦榮倩面前,他們如何忍心進行厲聲厲色的威脅恐嚇?他們如何忍心進行反反覆覆的欺騙和推脫?他們如何忍心面對秦月明屍骨未寒的冤情?他們如何面對二十三歲女孩那雙真誠、善良、堅忍的眼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