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寧】:十八大主席團常委會中貪腐好色殘暴之徒知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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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11月09日訊】11月8日,中共十八大啟幕,在公佈的41人主席團名單中,筆者發現了一個有趣現象:中共貪腐、好色、殘暴之徒的「優秀」代表皆集中於此,如江澤民、賈慶林、李長春、周永康、回良玉、劉淇、張高麗、張德江、李嵐清、曾慶紅、吳官正、羅幹等,坐在主席台上的他們無疑是對高調闡述「反腐解決不好將亡黨亡國」的胡錦濤的絕妙諷刺。

先來說說他們貪腐的諸多「事跡」。江氏家族被稱為「天下第一貪」,江的兒子江綿恆依靠父親權勢,無數次地搞權錢交易。媒體報導,江綿恆1994年捨棄上海冶金研究所所長的職務,以數百萬元購下價值上億元的上海聯合投資公司。2000年江綿恆又創立宏力微電子公司,投資64億美元,所需資金來自國庫。2001年5月,在香港舉行的「財富論壇」上,江澤民把江綿恆介紹給非富即貴的國際要人,特別是跨國公司的富豪們,以擴大江氏王國的實力。果然,在中國申奧成功的第二天,江綿恆就開始與這些外國富豪們簽下大筆訂單。此時江綿恆已經成了中共「官商一體」的最高代表。

中國公安部官員曾透露,江綿恆與台塑集團少東王文洋聯手主導、總投資64億美元(約台幣2,110億元)的宏力半導體廠,其中數十億貸款都是江綿恆運用關係從建設銀行和中國銀行違規超貸所得。此外,江綿恆還以上海為基地發展其「電訊王國」,並涉足多起震驚國際的中國重大貪污要案,如「周正毅案」、「劉金寶案」、「黃菊前秘書王維工案」等,1.2萬億的「上海招沽案」也直指江綿恆。

曾是江系主要幹將的賈慶林,在任北京市委書記期間,批給國企、中資的壞帳積壓共計1,400多億元,並明目張膽地嚴重違法亂紀。其後,他涉入中共建政以來最大遠華走私案中,賈在該案中,至少受賄1千萬元,賈還以象徵性的12,000元從遠華公司購入4座630萬的住宅別墅。據悉,賈在主持福建政務時,挪用侵吞了12億8千萬元國債專項建設資金。

周永康貪污腐化在黨內也是不爭的事實。早在周擔任正部級高官、管轄石油系統的13年間(1985~1998),其生活就極度腐化,經常出入夜生活場所,而這一時期也是石油天然氣總公司最腐敗的時期。1998年,周被任命為首任國土資源部部長。在擔任部長期間,他利用手中權力,通過出賣土地、搞房地產開發來行賄中共高層,並如願以償在第二年當上了四川省委書記。在其緊跟江鎮壓法輪功而被欽點到北京先後擔任公安部部長、政法委書記、政治局常委後,更是肆無忌憚地大貪特貪。據2009年因中國首富黃光裕案被查辦的公安部部長助理鄭少東披露,他和張京給周永康家族的錢就超過三、四個億人民幣,他還給周家在香港、加拿大買了房子,也洗了2千多萬美金,他通過吳衛華從深圳分兩次送給周的家人1千萬美金。周永康的兒子周斌亦利用周永康的影響力,在周曾任職的地方或部門,大搞權錢交易。

而江的死黨李嵐清當年在周北方貪污案件中犯有不可饒恕的責任,其兒子曾貪污10多億元,使國家遭受損失40億人民幣;但在江的庇護下,李和兒子迄今仍逍遙法外。

曾任北京市委書記的劉淇也是個大貪污犯。2003年,在中紀委介入調查劉淇與王岐山的紛爭後,中紀委在內部點名批評了劉淇,稱他以「考察」為名,到京郊外資俱樂部尋歡作樂並被檢舉。當時,還有不少人反映,在身為奧運籌備小組組長劉淇的領導下,籌備組工作開展二年來,考察與交際開支已達21億6千萬元,單劉淇個人的招待費就高達2億多。此外,據其估計,奧運會最終開支要達680至700億,這其中被劉淇個人貪污的當不止幾億元。

江的軍師曾慶紅的兒子曾偉在澳洲購買價值人民幣2.5億的豪宅早已成為國際關注的話題。據悉,正是在曾慶紅擔任國家副主席一職期間,曾偉開始了大撈特撈。曾偉除了插手上海大眾汽車、東方航空、北京現代汽車等公司,獲取巨額佣金外,還在北京開了一家基金性質的公司,主要是通過內部管道獲知都有哪些公司欲「股份制改造」並上市發行,然後曾偉的公司會主動鎖定那些公司,與他們聯繫,「協助」這些企業順利上市,條件是購買即將上市的企業原始股,比如2千萬股,按每股1元算,曾偉只需支付2千萬元,但企業一旦上市溢價發行,比如每股10元,曾偉手中的原始股就在短期內迅速增值到2億元。

而李長春的女兒利用其父的權勢,私募資金搶佔文化產業,張高麗、張德江、羅幹等人的貪腐醜聞也早已不是甚麼秘密。

這些中共貪腐的「優秀」代表還有不少人是好色之徒,如盡人皆知的江與宋祖英淫亂、有「百雞王」之稱的周永康殺妻娶新歡、賈慶林包養情婦、劉淇尋歡作樂等等。

當然,這些貪腐、好色但貌似「正人君子」的中共高層最大的惡行就是迫害良善。自1999年7月江澤民發起鎮壓法輪功的狂濤後,賈慶林、李長春、周永康、張高麗、張德江、劉淇、李嵐清、曾慶紅、吳官正、羅幹等緊隨其後,身上都揹負了纍纍血債。不少人因此在海外被法輪功學員以「群體滅絕罪和反人類罪」而起訴。

有著如此貪腐、好色、殘暴之徒的中共是個甚麼貨色,想必也不用說了,不知與這樣的人等為伍,其他尚未沉淪於此的中共高層、普通黨員是否感到了羞恥?至於胡錦濤再唱高調稱「不管涉及甚麼人,不論權力大小、職位高低,只要觸犯黨紀國法,都要嚴懲不貸」,不過是自欺欺人罷了。胡所提的「亡黨」危險已然迫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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