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案在胡錦濤18大報告中顯影:「三不」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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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11月09日訊】(大紀元記者文君綜合報導)中共18大於11月8日在北京開幕,中共總書記胡錦濤在會上作政治報告。胡錦濤報告稱,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提出法治「三不」,不允許「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外界認為,胡錦濤在18大高舉法治大旗,與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貪腐案有關。

大陸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向中通社表示,胡錦濤在18大的報告與之前官媒對薄熙來案的反思類似。薄熙來案中,「法治」被推至核心位置,大陸官媒批評薄熙來文革式的「人治高於法治」。

汪玉凱認為,胡錦濤報告內容證實了之前關於18大報告內容受薄熙來案影響的傳聞。

11月7日,中共開啟18大預備會議,在新華網的十八大首頁專題裡,特別發表名為《薄熙來劉志軍案教訓深刻 對腐敗堅決查處絕不手軟》的報導。外界認為,這是中共高層再次釋放嚴懲江派兩大將的明顯信號。

據人民網北京11月7日報導, 十八大新聞發言人蔡名照說,薄熙來、劉志軍等人的問題是發生在黨的高級領導幹部中的嚴重腐敗案件,教訓是非常深刻的。

蔡名照宣稱,(中共)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黨風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不論是誰、職務有多高,只要有腐敗就堅決查處,絕不手軟。

10月26日,中共最高檢察院作出決定,對涉嫌犯罪的薄熙來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按照中國大陸的法律,與最高檢察院相對應的審理機關是最高法院。這是中共在文革後審判有「篡黨奪權」罪名的「四人幫」之後的第二次使用最高法院審判前高官,最高法院的審判下達後,被告不得上訴,一審即是終審。

薄案實際上是涉及圍繞十八大接班的相關「政變」,薄熙來還涉嫌「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及其它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驚天罪行。

(責任編輯:肖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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