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2年11月03日訊】河北邢台市寧晉縣居民李志勤,在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二日晚,遭寧晉縣國保大隊申建中帶領警察翻牆入室暴打後,又被綁架,當晚死亡。申建中等把屍體悄悄拉到邢台市殯儀館強行火化。五年來,家屬揹負多重壓力申訴冤情,被推諉堵塞無人搭理。二零一二年九月家屬再次聘請律師,趙縣法院卻又設阻不給立案,家人已向石家莊市檢察院、紀檢、司法等部門投訴。
據明慧網報導,法輪功學員李志勤被迫害致死後曾被拉到趙縣人民醫院急診室,無家屬在場,甚麼時候到的醫院,當時李志勤狀況如何?如何診斷的?如何實施搶救?家屬向該醫院索要病歷材料、搶救記錄等相關材料,趙縣醫院不予出示,一直沒有見到任何記錄,致使李志勤死亡的真相一直遭矇蔽、隱瞞。
二零一一年,李志勤的家人輾轉從邢台市殯儀館複印到該醫院當時出具的死亡診斷證明,上面寫著「心臟、呼吸驟停,經搶救無效死亡。」多方詢問,值班醫生卻說出 「人來的時候就死了」。李志勤到底是甚麼時候死的?趙縣醫院在此過程中,有治療不及時和不得當的嫌疑;無病例治療記錄,有違規行為;有嚴重醫療侵權行為等 重大問題,李志勤的家人就此提出起訴。
二零一二年九月七號,家屬、律師正式向趙縣人民法院遞交民事訴狀起訴趙縣人民醫院醫療侵權。
當日,趙縣法院立案庭法官劉志省接了民事訴狀後,說要請示上級。旁邊的立案庭庭長鄭存華聲稱:「按照法律規定,法院有七天的立案審查期,沒有給你們當天立案是我們需要審查,我們也不算違法」。
結果七天過後,家屬又去趙縣法院立案庭詢問,卻被法官劉志省告知,說需要家屬去趙縣醫院開具住院證明原件才能給立。家屬又去找立案庭庭長鄭存華,鄭說:「把住院證明原件拿來才能立」,家屬又去找主管立案的副院長也找不到。家屬數十次前往詢問,趙縣法院立案庭一直拖延拒辦。
十月十五日上午,家屬及代理人找到法官劉志省依法要求法官對所收訴訟材料開具收據,並要求依法立案。法官劉志省就是不給開也不給立案,居然兩次想把家屬的訴訟材料扔出退回,態度極其不好。還說:「你去找領導。我有我的領導,領導都給說了,給你拿走。」
十月十六日,家屬又找到趙縣政法委、信訪局,他們也不說如何解決,只是往外推此事。
如此涉及人命的案件,本應依法立案審理,趙縣法院別說查問,連立案都不給立。迫不得已,李志勤的家人只好向有關部門投訴趙縣法院立案庭庭長鄭存華、法官劉志省涉嫌司法不作為的玩忽職守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