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粉商「洗腦」 團體促立法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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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11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黃靜榮綜合報導)不少嬰兒奶粉品牌都標榜含「天才配方」,又宣稱可令寶寶排便順暢,但實際效用成疑。立法會一個聯席委員會昨日討論規管嬰幼兒配方奶粉及食品,多個關注兒童權益的組織出席發言,支持推行規管配方奶粉的守則,以及希望儘快進行立法。不過,有奶粉商反對引入守則。

政府昨日起就36個月以下嬰幼兒配方奶產品和食品引入規管進行2個月諮詢。當局提出立法的建議,包括禁止所有36個月或以下的奶粉賣廣告以推廣母乳,並引入食品法典委員會訂明的營養成份組合規定,引入營養標籤。公眾諮詢於下月底完結。

昨日立法會食物及衛生事務委員會召開聯席會議,聽取各界意見。多個關注兒童權益的組織,都支持規管嬰幼兒配方奶粉,及儘快進行立法,認為現時很多奶粉廣告都誇大、誤導,甚至有「洗腦」成份,有必要規管奶粉的銷售手法,確保公眾獲得正確資訊。保護兒童會總幹事蘇淑賢說:「母乳是嬰兒最主要食糧,其成份、品質和安全性及資訊正確很重要。標籤法在36個月以下嬰兒奶粉及食品沒有規管,令現時很多奶粉廣告不能正確地提供資料。」

*規管失實聲稱未有時間表

多名議員質疑,政府為何只立法規管營養成份及標籤,而不立法規管失實的奶粉聲稱及銷售。公民黨郭家麒表示,一些奶粉聲稱能令嬰兒更聰明,或幫助通便,具誤導成份,對政府沒有定立規管時間表,感到失望;工黨張超雄亦促請政府立法,規管奶粉的不良推廣手法,以及在未立法前,公佈一些違反守則的產品名單。

不過,由六大奶粉商組成的香港嬰幼兒營養聯會批評,政府草擬的守則,禁止奶粉生產商向家長提供產品資訊,損害公眾知情權,與促進嬰幼兒健康的原則背道而馳。

署理食物及衛生局長陳肇始表示,當局建議明年展開立法,為嬰幼兒配方奶粉的營養成份,引入食品法典委員會的水平,並規定產品須列出有關營養標籤;至於供較大嬰幼兒食用的奶粉,則只是引入營養標籤規定。

對於規管奶粉的健康功能聲稱,陳肇始說,由於議題具爭議性及複雜,國際上亦未有共識,需要更長時間諮詢,決定在明年較後時間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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