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2年11月14日訊】日前,針對《紐約時報》揭露溫家寶家族秘密擁有27億家產的長篇報導,溫家寶的親屬通過律師發表聲明予以反駁,並表示將繼續澄清。
這一舉動在中共高層官員中可謂史無前例。過去遇到類似事件,中共當局和有關官員一貫的做法是封鎖信息,再置之不理,或者是簡單的否認,罵一句對方「造謠」「抹黑」就算了事。
上個月,美國的《布隆伯格新聞》發表了一篇揭露習近平家族財產的文章,其後不久,有據稱是接近習近平家族的人,以匿名的方式,送交海外媒體一篇文章予以澄清;習近平本人及其親屬都沒有露面。這次不一樣。這次,溫家寶的親屬直接出面作出回應。
在週一的例行記者會上,中共外交部發言人洪磊證實了這件事。這就更不尋常了。它表明溫家寶親屬的做法得到了中共當局的認可。
溫家的律師在聲明裡說,他們將保留追究《紐約時報》法律責任的權利。我以為要做到這一點很困難以至於不可能。因為《紐約時報》發表這樣的報導,就算其真實性有問題,也屬於言論自由而受到保護。我想,溫家的律師之所以這麼說,倒不一定是真想和《紐約時報》打官司,主要還是做姿態,表示自己這一方理直氣壯,有自信,有底氣。
早在《紐約時報》爆料之初,就有人指出,如果溫家寶沉默以對,不作回應,別人多半就會認為指控屬實,溫家寶就會留下千古罵名。因此,最好的做法是坦然面對,積極回應,主動公示個人財產,並以此帶動陽光法案。
假如說在過去,溫家寶在高層確實推動過陽光法案,也表示過願意以身作則,從我做起,但由於高層其他人的反對而不能實行的話,那麼,這次《紐約時報》的文章給了他一個極好的機會:既然《紐約時報》的文章已經給溫家寶的名譽造成了很大的損害,溫家寶要起來為自己的名譽辯護,豈不是理所當然,箭在弦上?這誰能反對能阻止呢?
可是,接下來的問題是,在現在的條件下,溫家寶能夠自證清白嗎?
就算溫家寶的律師們公示了溫家的財產,並公示了若干相關文件和證件,別人怎麼能相信它們都是真的呢?就算溫家寶主動要求中共紀檢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調查,且不說有關部門很可能不會接受他的要求,就算接受了也調查了,最後得出結論溫家寶是清白的,別人就會相信麼?別人就應該相信麼?
有人建議讓海外的某些機構或組織介入調查,這種建議明擺著缺乏可行性。中共當局想來是不會允許的,因為他們認為那是「干涉內政」,那等於自己承認自己不可信任,他們害怕開這樣一個先例。
如此說來,在現今一黨專制,沒有分權制衡,沒有公眾監督的條件下,如果溫家寶是清白的,他甚至無法證明自己的清白。
到頭來,結果很可能是這樣的:溫家方面作出了種種說明,甚至公佈了某些文件證據,然後在海外的媒體上發表了;整個事情也就不了了之了。
由於缺少有公信力的權威機構出面做調查做裁決,這場公案就成了各說各話,而一般人的感覺則是見仁見智,半信半疑。
如果溫家寶是清白的,他一定會覺得很委屈--因為別人半信;如果溫家寶是腐敗的,他一定會暗中竊喜--因為別人半疑。既然溫家寶此前一直在使公眾相信他的清廉,更由於溫家寶比其他高官更在意自己的聲譽,那麼這樣的結果對他就總是一種打擊。
更嚴重的問題還在於,面對《紐約時報》的指控,溫家寶一方果真能夠做到兵來將擋,水來土掩,不露一點破綻嗎?
根據《明鏡網》的報導,泰鴻公司的段偉紅證實,溫老太太等若干溫家寶的親屬確實曾經代人持股。這件事是真的嗎?如果是真的,那意味著甚麼?溫家寶本人對此有沒有責任?有甚麼責任?
在這一點上,平民出身的溫家寶和太子黨習近平有所不同。如果習近平的老母和兄弟姐妹擁有巨產,那自然和權勢有關,但是他們可以將之歸結於習仲勳的權勢,可以歸結於太子黨的身份。就算他們的財產有問題,但是這些問題可以解釋成和習近平本人沒甚麼關係。《布隆伯格新聞》那篇文章對習近平沒有構成巨大的殺傷力,並不是人們都相信了習近平親屬的財產沒問題,只不過一般人會認為那些問題可能和習近平本人沒甚麼關係,如果習近平本人堅持說和他無關,似乎也說得過去。比方說,如果習近平的母親齊心也曾經代人持股,人家可以說那是因為齊心是習仲勳的夫人,而不是因為她是習近平的母親。溫家寶的情況就不一樣了。溫家寶是平民出身。如果他的親屬倚仗權勢大發橫財,溫家寶本人很難撇清關係。雖說這種區別對平民出身的官員未必公平。
據說(尚無從證實)溫家寶已寫信給中央,表示願意接受調查,如果查出自己或親屬有腐敗問題,甘願接受黨紀國法制裁。這個態度當然很好。不過一般人都估計,中共當局自己不會出面調查。當局一定是要保護溫家寶的。他們一定會說溫家寶沒問題。因為在這裡,保護溫家寶也就是保護他們自己。
但問題是,如果在回應《紐約時報》的指控時,溫家寶方面就捉襟見肘,顧此失彼,暴露出重大破綻,試問溫家寶本人將如何是好?就算當局不說話,溫家寶本人是不是要當眾認錯或者是自己請求某種處分?
如果真的出現了這種情況,而溫家寶果然又這麼做了,那固然很好,但也很諷刺。因為這是溫家寶自己引火燒身,主動回應海外媒體的指控才落得如此結果,那很可能只會使得其他的中共官員引以為戒,以後對海外媒體的爆料更加採取高掛免戰牌置之不理的態度。
據香港英文媒體《南華早報》11月5日報導,在溫家寶總理要求下,中共高層已經就溫家擁有巨額財產事進行調查;溫的家人擁有平安保險公司股份一事可能是調查的重點。
如果這條消息屬實,那不僅對溫家寶個人的聲譽,而且對陽光法案的推動,都有積極意義。但是也正像我在上一講裡講到的那樣,由中共當局自己進行的這一調查,其結果有多可靠,人們不能不抱懷疑態度。
在《紐約時報》文章剛發表不久,鮑彤先生接受採訪。
鮑彤說,他對溫家寶一直有很好的印象,希望溫家寶能站出來澄清事實,希望溫家寶家族的財產都是光明正大的,是用合法方式獲得的。
不過鮑彤又說,中國的制度就是一個腐敗的制度,所以誰腐敗都不奇怪。
鮑彤說:「我相信,如果我現在還在這個制度裡做官,我也一定是個腐敗分子,不是可能是個腐敗分子。」
今年6月,鮑彤先生在接受紐約書評採訪時,把當今中國官場腐敗的普遍化和制度化描述得既生動又深入。
鮑彤說:「如果你身在這個制度之中,他們會跟你說,你的兒子應該做個CEO吧,但如果你說你不要兒子當CEO,他們會很奇怪的說,他為甚麼不要。如果你的兒子不想做CEO,那麼我們大家的兒子都不能做。然後,他們就會把你從船上推下去,所以只要你在船上,你就肯定貪污。人人都有別墅豪宅,他們也會給你一幢,一幢在北京、一幢在杭州、一幢在蘇州,一幢在上海。你說你不要,為甚麼?甚至連省級領導都有別墅,你能不要嗎?完全合法,就拿去吧。」
鮑彤這段話告訴我們:第一,在當今中國,官員不腐敗幾乎是不可能的;如果你拒絕腐敗,你就會被排擠出局。第二,只要官做到足夠大,很多腐敗都可以披上合法的外衣。
記得早在1997年1月,國內出版了一部據說是影射陳希同案件的小說《天怒》,其中就講到中共高官家庭的「一家兩制」,有人當官,有人經商,天然的官商勾結,權錢交易。
書中假借一位貪官之口指明:中共現政權正是讓大小官員們享有貪污腐敗,大發不義之財的大好機會,從而贏得他們對政權的支持維護,這就叫「腐敗使我們的政權更加穩定」。
對於專制政權而言,腐敗也是控制官員的有效方式。腐敗好比「投名狀」。
在《水滸傳》裡,林沖投奔梁山,梁山的首領們首先就要求他下山殺人,有了人命在身,你就再也回不去當良民了。專制政權要求大小官員都腐敗,你從腐敗中獲得大量不義之財,你就會害怕民主害怕法治,甘心情願地維護專制;如果你想反抗了,如果你倡導民主法治,他們就會拋出你腐敗的材料,讓你身敗名裂。
有位網友借古諷今,編寫了一段北周皇帝宇文泰和謀士蘇綽的對話。宇文泰向蘇綽請教治國之道。蘇綽答曰:用貪官,反貪官。
宇文泰問:「為甚麼要用貪官?」
蘇綽答:你要想叫別人為你賣命,就必須給人家好處。而你又沒有那麼多錢給他們,那就給他權,叫他用手中的權去搜刮民脂民膏。因為他能得到好處是因為你給的權,所以,他為了保住自己的好處就必須維護你的權。
宇文泰又問:「既然用了貪官,為甚麼還要反呢?」蘇綽答:「這就是權術的精髓所在。要用貪官,就必須反貪官。只有這樣才能欺騙民眾,才能鞏固政權。」
蘇綽說:官不怕貪,怕的是不聽你的話。以反貪官為名,消除不聽你話的貪官,保留聽你話的貪官。這樣既可以消除異己,鞏固你的權力,又可以得到人民對你的擁戴。官吏只要貪腐,他的把柄就在你的手中。他敢背叛你,你就以貪腐為藉口滅了他。貪官怕你滅了他,就只有乖乖聽你的話。「所以,『反貪官 』是你用來駕御貪官的法寶。如果你不用貪官,你就失去了『反貪官』這個法寶,那麼你還怎麼駕御官吏?如果人人皆是清官,深得人民擁戴,他不聽話,你沒有藉口除掉他;即使硬去除掉,也會引來民情騷動。所以必須用貪官,你才可以清理官僚隊伍,使其成為清一色的擁護你的人。」
如果用貪官而招惹民怨怎麼辦?蘇綽答:祭起反貪大旗,殺貪官來收買人心。讓民眾誤認為你是好的,而不好的是那些貪官。這樣還可以把貪官搜刮的民財充實自己腰包。總之,治國之道就是:用貪官來培植死黨,除貪官來消除異己,沒貪財來實己腰包。
眾所周知,溫家寶是中共政治局現任九常委中,唯一一個鼓吹普適價值,倡導民主法治的;如今,《紐約時報》爆料專攻溫家寶家族的腐敗問題。所以有人懷疑《紐約時報》爆料有背景,是中共高層中那些反對政改反對民主法治的一派人所為。只是對於這一點,懷疑者還沒有提出甚麼證據。
我認為,探究《紐約時報》爆料的背景也不是不重要。但更重要的是《紐約時報》報導本身是否真實可靠,更重要的是這篇報導所提出的問題。像溫家寶這樣,一方面是高層中極其少見的公開主張普適價值,倡導民主法治,另一方面又大有腐敗的嫌疑。
對這一複雜現象,我們究竟應該怎樣看待呢?這個問題,容我下一次再做分析。
正像鮑彤所說,今天中國的制度就是一個腐敗的制度,所以誰腐敗都不奇怪。
如果溫家寶腐敗,那一點不奇怪。奇怪的是溫家寶居然鼓吹普適價值,鼓吹政改,倡導民主法治。這在中共高官中極其罕見,九常委中獨一份。
有些所謂左派提出一種奇怪的論調。他們說,因為在現行制度下,腐敗是不合法的,現行制度是要反腐敗的;所以貪官們就想改變現行制度。一旦實現政改了,實現民主法治了,貪官們的不義之財就被合法化了;所以左派們堅決反對政改反對民主法治。
沒有比這種觀點更錯誤、更不符合邏輯的了。想想看,如果政改,如果民主法治,真的就能使貪官的不義之財合法化,而今日中共官場又是十官九貪,無官不貪,那大大小小的官員們還不爭先恐後、齊心協力、迫不及待地推動政改、推動民主法治?那中國的民主轉型豈不早就實現了?
不錯,在口頭上,現行制度一直聲言反腐敗;但事實早已證明,現行制度決不可能有效地反腐敗,現行制度正是腐敗的溫床,現行制度正是要靠腐敗來維持,怎麼能指望用它來反腐敗呢?
十八大政治報告又在講反腐敗。但正像一位網友在推特上寫的:「仔細看完十八大報告後總結:一,要徹底反腐敗;二,腐敗的根源在制度;三,制度絕對不能改。」
溫家寶倡導民主法治。同時又大有腐敗的嫌疑。這使人聯想起當年的趙紫陽。
八九民運,學生主要有兩個訴求,一個是要民主,一個是反腐敗。起初,不少人把反腐敗的矛頭指向趙紫陽。有順口溜曰:「毛主席的兒子上前線,趙紫陽的兒子倒彩電。」趙紫陽在高層會議上力主和學生對話,堅持在民主與法制的軌道上解決問題,並主動提出審查自己家庭的經濟問題。
當時,有很多人對趙紫陽的溫和立場表示肯定;但也有些人因為反感趙紫陽家人的腐敗,所以對趙紫陽主張民主法制的呼籲不屑一顧,不以為然。這後一種態度無疑是錯誤的。道理很簡單,就算趙紫陽也有腐敗問題,我們也應該支持他提出的用民主法制解決問題的主張。
這並不是說,一個官員只要主張自由民主,我們就可以對他的腐敗嫌疑不聞不問甚至一筆勾銷。這只是說,我們不應當因為某官員有腐敗的嫌疑,就連他主張政改主張民主法治這一點也不敢肯定不敢支持了。
既然我們都認定,只有在實現了民主法治的情況下,我們才能真正有效地反腐敗,那麼,當務之急就是聯合一切主張民主法治的人共同推動民主法治的實現。
對體制內官員而言,身處污泥,很難潔身自好,免不了會沾染大小污點。唯一的自我救贖之道就是竭盡所能地推動政改推動民主法治。清白的,只有在民主法治的陽光下才能證實自己的清白。不清白的,有這種那種問題的,也只有借政改的東風才好自我糾正,主動悔改。
回到溫家寶的問題上來。先前我講過,就算溫家寶公佈了他的財產,就算中央答應了溫家寶的要求對溫家的財產進行了調查公佈了報告,又有幾個人會相信呢?就算當局通過了陽光法案,由於整個制度的不透明不開放不民主,所謂陽光法案勢必淪為一紙空文,淪為自欺欺人。
如此說來,紐約時報文章對溫家寶聲譽的損害幾乎是不可挽回的。這當然也是因為溫家寶太在意自己的聲譽。說來也是,海外媒體曝光中共官員腐敗已經很有些年頭了。舉凡中共大佬,無論是在位的還是退休的,從鄧小平、李鵬、江澤民,到胡錦濤、習近平,等等,幾乎都被境外媒體揭露過腐敗問題,今後想來也還會繼續揭露。問題更嚴重,情節更惡劣者,比比皆是。只不過那些人多半都抱著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態度,笑罵由人笑罵,好官我自為之。奈何?
這也就意味著,如果溫家寶不甘心聲譽受損,他就不能只限於就事論事地自證清白。他必須拿出破釜沉舟的勇氣,在倡導普適價值倡導民主法治上作出更大更精彩的表現。
──轉自《自由亞洲電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