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2年11月14日訊】糾紛原因
(一)關於富都旅遊區佔我村集體所有的228畝土地情況:
1、2001年我村支部書記和兩委未經我村全體村民同意,將該土地租給番禺一個老闆,租期為30年,平均每年每畝100元,後來不知甚麼原因,租期改為50年,如果50年計算平均每年每畝不到100元,隨後莘村幹部和鎮政府聯合總公司互相勾結,50年期滿後這塊土地228畝歸鎮政府,土地使用權也是鎮政府所有,而我村一無所有。
2、富都老闆補回29萬青苗款那裏去?相反我村還倒賠十多萬出去,真是令人難以置信,賣了228畝土地,不但莘村無分文收入,相反在帳面還虧損600元,原因何在,大家來評論?
(二)沿海高速公路賣泥款的問題:
本村賣出山泥3百多萬元,而在大隊公示欄公告33萬多元,我們從來沒有分過一分錢,錢往那裏去呢?下莘村賣泥款60萬元,田底錢17萬元,而人家每人分派150元,而我村賣出泥款多出下莘村10倍,相反我村民從來沒有分過一分錢,這是甚麼世道?
(三)關於南坑274.35畝土地問題:
莘村全體村民,我太祖祠堂的民意代表,經過一年多來的上訪努力,現在台山市信訪局、人民政府以經將這塊土地交回我村,要求我村領導幹部往台山國土資源局領證確認,而我村幹部不但不去領證確認,還有意為難太祖這班人。我們經過一年多的工作有顯著成績,也對得住全體村民,最近是本村幹部不和村民合作,在此希望全體村民一齊起來和太祖祠堂的民意小組合作,共同努力,把我村所有失去的土地搞回來!
在台山都伏某村,發生民憤,村幹部貪污賣掉了山頭,村民縱然起義,去村委會討公道。事情鬧大了,警察來了,捉人,捉的是村民啊,現時已有兩名村民捉了。天啊,貪官不捉反而捉群眾,還打群眾,目前有幾個傷者躺在村委會裡面,被打穿頭的,電昏的……已經是凌晨兩點幾了,老人家都不願睡覺,出來討公道,看得我這個活生生的新社會人面紅耳赤。目前傷者未去醫院,仍留在村大隊裡面,由於村幹部不肯作證,村民是受警察棍打而傷,村幹部不承認他們的醫藥費,而打傷人的警察也撤退了,當地政府官員也紛紛逃之夭夭,沒有一個國家幹部出來替村民說句公道話。
(責任編輯:鄭芬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