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參議院通過扣留無證件者16小時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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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11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關宇寧法國報導)11月8日至9日夜間,法國參議院通過了一項針對無證件非法居留者可以實施16個小時的扣留(retenue de 16 heures)以代替原有的拘押(garde à vue)的法案。該法案還須經由國民議會表決通過方可生效。

這項法案是由內政部長曼努埃爾•瓦爾斯(Manuel Valls)提交審議的,為的是能夠有效地實行驅逐和加快審理程序。

該法案也取消了「連帶責任罪」(délit de solidarité)。該罪是指因在物質或口頭上向非法居留的外國人提供援助而受到的起訴。

不僅佔參議院大多數席位的社會黨(PS)和歐洲社會與民主聯盟黨(RDSE)投了贊成票,連中間派和右翼的人民運動聯盟(UMP)也投了贊成票。UMP議員讓-雅克•耶斯特(Jean-Jacques Hyest)表示之所以會投贊成票,因為這項法規是必要的,而且符合法制國家應該做的。

但是生態黨(écologiste)議員投了棄權票,因為覺得向無證件者提供的保障不足。共和黨及公民共產黨(communiste républicain et citoyen)投了反對票,認為該法案忘記了確保非法移民者的基本權利。

因為歐洲法院(la Cour de justice de l’Union européenne)2011年12月曾作出裁決,非法居留的外國人不能只因無居留證被監禁。法國最高法院(La Cour de cassation)今年7月5日作出最終裁決:非法居留在法國的外國人,只因無身份證就將其拘押,這個理由不充分,不足以實施拘押。此外,在2011年6月1日已經生效的拘留法改革後,限制了拘留條件,只能適用於當一個人涉嫌犯罪,其罪行可判處監禁的情況。在法國,拘留為24個小時,最多可延長至48個小時。目前,法國採用的是以檢查身份和自由聽證的方法代替拘押,時間限制最長四個小時。但是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很難完成所有相關取證手續,為此,內政部提出了這次報請參議院審批的扣留16小時法案,以立法的方式回應最高法院的決定。

(責任編輯:德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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