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2年10月05日訊】(大紀元記者李大恩綜合報導)繼殺房事件之後,發展局局長陳茂波再次捲入負面新聞,星期二午膳喝酒後駕車,被傳媒拍下整個過程。陳茂波昨日發聲明否認醉酒駕駛,已就事件主動聯絡港島交通部,並會全力配合調查。他傍晚到禮頓山社區會堂簽署弔唁冊後,無回應記者提問。
《蘋果日報》昨日報導,發展局局長陳茂波星期二中午1時許,一家人在跑馬地會所午膳。報導指,陳茂波在午膳期間,要了一杯酒精濃度6%的500毫升德國啤酒,未喝完第一杯,已經再要一杯。陳茂波在2時02分最後一次喝酒,約20分鐘後,他駕車送妻子回禮頓山住所,被質疑是醉酒駕駛。開車期間,他還切過雙白線,又超越學牌車,逆線爬頭。
前晚報導刊登前,陳茂波透過發展局新聞秘書回應傳媒時,承認當時是喝了一點酒,但過了一段時間才駕車離開,有信心符合法例要求,並無醉酒駕駛。但他沒有交代喝酒後隔了多久才駕車和喝了多少酒。
直至昨日中午,他再發表聲明,稱會主動聯絡港島交通部,望警方跟進,他會全力配合調查。他傍晚到禮頓山黃泥湧社區會堂,簽署弔唁冊,悼念南丫島撞船事故中的死者,他並無發言,亦無回應有關酒後駕駛的報導。
至於行政長官梁振英及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昨日出席悼念活動時,都不肯評論陳茂波是否要為酒後駕駛負責。
酒後駕駛是刑事罪,分為三級。最輕的第一級規定,若每100毫升呼氣樣本,含有超過22微克酒精,即屬違法,而首次定罪可以停牌6個月。根據香港醫學會的宣傳資料,一個人喝500毫升的啤酒,體內酒精已經接近法定上限水平。
不過,醫學會會長謝鴻興表示,陳茂波酒後駕駛已相隔兩日之久,體內酒精絕大部份已排出體外,即使昨日主動聯絡警方配合調查,根本難以進行任何測試,證明體內的酒精有否超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