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十一撞船慘案 專家:應停船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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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10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李真香港報道)香港十一撞船慘劇造成38人死亡,大部份搶救無效死者均是遇溺致死,至於出事原因以及其中一艘肇事船為何不顧而去,未有協助救人,目前仍是個迷。未有沉沒的雙體客輪船長受傷,被捕獲保釋後留醫,至今封嘴不說話。對此,有專家認為,今次死傷慘重的關鍵在於兩船的船長素質太低,而未有沉沒的船隻應該停船救人。

熟悉海上運作的香港船藝學會會長兼首席教練李慨俠認為,今次死傷慘重的原因,在於兩船貼得太緊,本應有任何一方發出警告,「但見不到哪個船有響這個警號,所以大家沒預備而發生碰撞,造成的後果就很嚴重。」

雙體客輪「海泰號」撞沉「南丫四號」後不顧而去,李慨俠直指這種做法不能接受,因為按照國際慣例,如發生撞船意外有船隻沉沒,仍能航行的船隻要留在原處協助救人。

雙體船留現場可救很多人

「任何的船發出碰撞,你不可以走,你走了就是說明你是安全的,你還可以挨多一段時間,應該幫手救回當時附近的人,我相信死亡人數都不會那麼多。而且那個船是雙體的,雙體有一個就算爛了,還有一個是完整的,還有一個浮點是足夠可以救很多人的。而且就算不是你的事,附近船隻經過它都要走來救的。」

「南丫四號」船被拖到南丫島牙較灣岸邊。來自多個政府部門的人員3日先後登船調查。其中海事處將調查是否有船員違規,預計半年完成調查報告。(攝影:宋祥龍/大紀元)

據海事處的轉述,海泰號不停船是因為有乘客擔心船會沉沒,所以船長根據乘客要求,把船航行至碼頭,而當時海泰號亦已經有入水的跡象。李慨俠批評船長的回應非常不專業,亦缺乏道德心:「(船長應該)命令人不是聽乘客命令,亦都不是聽公司的命令。任何船長如果真正有那個責任感或者知道那個國際規則,他就知道當時應該命令所有人去幫手去救對方的人。」

他還指出,兩船相撞,海泰號離開會加速南丫四號下沉的速度。「這兩隻船相撞,大家綁住在那裏,會有一個互相支撐,大家互相依靠防備,還有機會有些人可以得救,走了或者離開了,就加速那個船直接沉下去的速度快很多。」

日後再有相撞事件,另一隻船如何救人呢?李慨俠說,首先應該將船頭綁住對方下沉的位置,互相有些繩綁著,然後幫忙將人救到船上面,或者是帶到安全的地方,或者浮在水面都好,有救生水泡拉著,等著救援的人來,這個是最基本要做的事。

港府不重視船長培訓

他又指出,今次事件反映香港政府不重視船長培訓,很多人考牌後沒有實習駕駛,沒有經驗也倉促開船,而政府高官也不熟悉海上安全準則,如果繼續下去,相信海上事故還是會不斷發生。

另外,李慨俠亦強調,在海上看煙花是非常危險的,除了船隻有機會碰撞之外,高層的船亦容易出現遊客因為看煙花而集中向一邊傾斜,而令船翻沉。他呼籲當局日後要嚴控煙花播放期間海航運作,甚至用一條繩纜將所有看煙花的船有系統地綁在一起,提高安全係數。◇

(責任編輯:澹修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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