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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資法
【大紀元2012年10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黃玉燕台灣台中報導)〈個人資料保護法〉在10月1日上路,中市萬和宮卻傳出敬老金因受個資法限制,無法發送。雖市府提出代轉敬老金的建議,但萬和宮表示,由董監事親自送到長者手中,「意義不同」,而法務部也表示,「只要限定用途即可」。
中市200多年歷史的萬和宮,每年都會依據南屯區公所提供的老人名冊,致贈南屯區90歲以上老人3,200元的敬老禮金。但受限於10月1日開始實施的〈個人資料保護法〉,南屯區公所表示不能提供名冊,導致今年的老人禮金發送不出去。
議員張耀中認為,市府不該把個資法無限上綱,連公益活動都不肯提供名冊,是不知變通,民眾未蒙其利,先受其害,他要求市府提供一套統一標準。
市長胡志強指出,「個資法不能隨便洩漏民眾資料,但如果得到當事人同意,應該就能提供。」他也提到,東區樂成宮3千多位老人已順利發放,為什麼有的區可以;有的區不可以?他說,已請社會局了解,會想辦法解決,不會讓美意打折。
萬和宮表示,樂成宮是透過區公所通知老人到廟裡領取,但都是透過子女領取,擔心禮金不會到老人手中。董事長蕭清杰也指出,法務部也表示可以提供名冊,公所只需限定名冊用於發禮金,不應拒絕。
有法界人士指出,個資法是為避免非法搜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侵害到民眾的人格,但政府機關卻不能因噎廢食,必須針對個案考慮,否則會爭端不斷。
(責任編輯:羅令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