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委員會 澳洲居民多交30億澳元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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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10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馬穎慧澳洲悉尼綜合編譯報導)澳洲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如是指出,澳洲電力行業管理不善,使得電力公司有空子可鑽,多收電費,為此,澳洲用電者們多交了高達30億澳元之巨的電費。

據悉尼晨鋒報報導,澳洲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主席西姆斯(Rod Sims)於24日在澳洲電力用戶協會發言,措辭強硬地指出,澳洲近年來的電價飆升,其中紐省某些地方幾年內電價翻了一番,其原因是把大量的錢花到了不必要的電線桿和電線上。而聯邦政府對於這種支出控制不力,導致了負責電力行業管理的澳洲電力監管局,在處理過量的開支計劃方面無能為力。

西姆斯說:「在過去的五年裡,電價上漲的40%至50%是由於電網成本的升高。但是電網成本如此大幅度的升高是非必要的,這是由於澳洲電力監管局所依據的行業管理規範太弱。過於墨守成規的管理方式導致了消費者們多付了30億澳元的賬單。而紐省和昆省所指定的高可靠性標準導致了巨額的支出,但其換來的收益並不大。」

他表示,關於電費漲價問題的討論日漸變得令人沮喪和擔憂,但是「在這個討論過程中我們可能錯過了有效地解決真正問題的時機。」

電費上漲,消費者多付電費的情況,以紐省最為嚴重。紐省的消費者們至少多付了20億澳元的電費。這是因為,在紐省電力公司被准許虛報了近20億澳元的成本,這些公司聲稱他們需要繳納很高的利息,但其實需要交的利息並沒有那麼高。

西姆斯指出電價的上漲造成了不良的後果,「澳洲電價上漲不但影響了澳洲企業的競爭性, 也影響了澳洲的整個經濟。澳洲的電價不應該上漲這麼高,雖然有些項目的漲價是合法的,但是有些項目的漲價原因是不必要和不合適的。」

西姆斯還駁斥了關於把澳洲電力監管局從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中分裂出去的建議。本月初紐省、昆省和維省的能源廳長都警告道,澳洲電力監管局在管理電價方面失敗了,它忽視了電力用戶的利益,所以認為應該從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中分裂出去。

而西姆斯則認為如果將其分出去,它將無法有效執法,他說:「澳洲電力監管局已經非常獨立了,該機構能夠根據相關的電力和天然氣法規而在自己的管理權限內做決定,它是一個中立的投資組合下的中央機構,由於是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的一部份而擁有相當的實力和地位,該機構還受益於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的技能和權益保護,所以它不應該獨立出去, 如果獨立出去,它將難以採取合適的強制措施。」

(責任編輯:簡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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