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欣然:在中國裡不能說?

鄭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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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10月16日訊】網上爆料10月12日中午,上海浦東新區民眾訂製的一批寫有「公民,自由、公義、愛」的雨傘和T恤,警方以上面的字違法為由將貨物全部查扣。民眾在微博上直播去警方交涉的過程,並且說:「這雨傘和衣服上那些字是違法的?!」此貼引發熱議,當局的執法理念不言而喻,在中共國裡不能說「公民,自由、公義、愛」,這意味著什麼?

事情是這樣的:這位民眾在9月14日晚上10時多在微博發佈消息,「新一輪雨傘和T恤訂購活動開始啦!希望大家能喜歡!想訂購的朋友請到我處報名!一把雨傘加一件T恤是一套。」 不料10月12日,他訂製的雨傘被查扣, 上海市公安局出具查扣單!由一名劉姓隊長帶隊,直接衝進廠家倉庫,將所有雨傘查扣。理由:雨傘上印的字「公民,自由、公義、愛」違法。看來,身在中共國裡居住的中國人得好好斟酌斟酌了,啥違法?執啥法?得活明白了。

「公民」違法你說憋屈不憋屈?明明我們是合理合法的中國公民,我們在法律上也是有地位的啊,咋以「公民」自稱,提高公民意識,有何不妥?!難道是當局恐懼「公民意識」被「公民」字樣提醒喚醒,中國公民要依法行使自己的公民權利?

我們不妨看看「公民」一詞有哪些內涵:公民指具有一國國籍,並根據該國法律規定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人。公民意識與臣民意識等相對,指一個國家的民眾對社會和國家治理的參與意識。公民政治權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參與國家政治生活的權利。它包括以下的內容:公民有選舉權及被選舉權;參與國家管理的權利;政治參與的基本條件是知情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這樣看來,無需多言,明白了。在中國,作為堂堂的公民,活著卻僅僅是被稱為「公民」而非被給予「公民」意義的。老百姓有啥權利?人權狀況到了啥地步?執行維穩的當局最清楚!這回明白當局的「用心良苦」了,不怪得警方出動施壓,給老百姓點顏色看看,明擺著,它怕民眾意識覺醒啊。一旦民眾想起自己是受法律保護的公民,要維權,中共可就慘了!中共強權之下,提「公民」違法,別提「公民」,其治下民眾就是草民,中共「草菅人命」的現實,血淋淋!強遷,抗暴,活摘……,就是不許身為「公民」的人說話!

「自由」違法,你說窩囊不窩囊?人類文明走到了今天,世界都在暢談自由、民主、人權,但在中共國裡談「自由」,你得被「扣帽」被「執法」。渴望自由是人的天性,天賦人權也給人自由選擇的權利;歷史發展中,人類對「自由」的嚮往曾一度是推動歷史前進的動力,推翻暴政,是人類天性的使然,也是歷史發展的必然。「自由」受限制、被遏制、甚至遭封殺,這是在中共國的現實。中國公民不許提「自由」,得當局說啥是啥。這不有重慶大學生村官任建宇在網上曾批評中國政治制度及批判薄熙來搞二次文革,當局以其「不自由毋寧死」T恤當作勞教物證,2011年9月,被當局以所謂「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他二年勞教,看清了吧,在中國,中國人妄想「自由」!「自由」在中國是中共享有的權利,它肆意可以踐踏中國人的權益,掠奪人民的財富;它可以捏造事實,製造個什麼「天安門偽案」之類,愚弄民眾;它甚至幹了「這個星球上前所未有的邪惡」,不屑於國際正義的譴責!「自由」,本是引申為人權開明的世界潮流,但中共無疑成了異類,「自由」被演變成了獨裁的中共在濫法,這確是對世界人權的褻瀆。

「公義」也被違法收繳了,然而公平正義是每一個現代社會孜孜以求的理想和目標,公平包含公民參與經濟、政治和社會其他生活的機會公平、過程公平和結果分配公平。包括社會正義、政治正義和法律正義等。當今世界許多國家都在儘可能加大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力度的同時,高度重視機會和過程的公平。構築公平正義的社會首先需要提高全體公民的文化、道德、法制等方面的素質,使人們有渴求公平正義的意識、參與公平正義的能力和依法追求公平正義的行為,是需要全社會進行長期努力的。明白了,這「公義」哪能是中共國的話題,社會「公義」了,公民被享有「公義」了,中共怎麼「獨裁」?中共的利益集團怎麼「攫取國家利益」?怎麼「暴政於民」?

在中國,到底什麼是被允許宣揚的?私利?私慾?惡搞?暴力?看出來了,中共骨子裡流淌的就是「假、惡、暴」的血液,即使是中共官員在冠冕堂皇的大談中共國的「和諧」社會,鼓噪中國特色的社會「公益」「愛心」,不妨問問,中共的「公益」為何物,是中共口口聲稱的造福子孫的耗資巨大的、害民匪淺的、嚴重破壞生態的「三峽」效應嗎?是有中共後台的黑社會保護傘下的「黃、賭、毒」產業的社會效益嗎?「愛」為何物?是中共官場主導的「包二奶」「一夜情」的色情氾濫嗎?中共的「愛心工程」與「面子工程」,體現的是層層截留資金,假公濟私嗎?如果是此等作踐民生、敗壞人倫的「公益」與「愛」,那真是違法,應該嚴懲。

話說到這,清楚了,這類「公民,自由、公義、愛」在中共國裡不能說,或者是只能是有選擇性的被允許說。由此想起來,何止於此,「真、善、忍」這三個字,凝聚了人性中最美好的品質,同樣在中共國裡不能說。弘揚「真、善、忍」的法輪大法洪傳世界,被視為人類的普世價值,但獨裁的中共與世界為敵,它至今還在國內迫害堅持「真、善、忍」信仰的法輪功學員,並剝奪了中國民眾對「真、善、忍」享有的權利與分享「真、善、忍」所帶來的生命的美好。無須質疑,「真、善、忍」被打壓,中國的社會會怎樣?誰承擔這個社會惡果?很顯然,中國的民眾是真正的受害者。

在當今的中共國裡,中國民眾需要面對社會現實並正視它們,因為人活著要有尊嚴,有人活著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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