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人蘇越改判15年徒刑 安雯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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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10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紀曉萌綜合報導)日前,北京二中院對著名音樂人蘇越的合同詐騙案做出重判,將無期徒刑改為15年徒刑。其前妻安雯(87版《紅樓夢》中晴雯的扮演者)不離不棄的努力也終於有了結果。

當地時間10月12日,北京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宣佈,將對蘇越的原判決「無期徒刑」改判為「15年有期徒刑」,原審的「沒收全部個人財產」,也改為處罰金3萬元人民幣。對此,蘇越的前妻、87版《紅樓夢》中晴雯的扮演者安雯發微博表示感謝。

輕判理由

據介紹,2007年12月至2008年10月,音樂人蘇越在任無錫太湖傳媒文化投資有限公司總裁等身份期間,虛構公司具有承接北京奧運會巡迴演出活動的資格,偽造合同等,騙取5,746萬多元。2011年11月10日,二中院一審做出判決,認定蘇越已構成合同詐騙罪,判處其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蘇越上訴後被高院發回重審。重審結果認為,蘇越認罪態度較好,供述了不為人知的部份犯罪事實,被騙單位的損失已挽回,且蘇越的親友代為退賠被害人的損失,故對其做出減輕處罰。

此外,原審判決認定的蘇越給被害人造成的一筆經濟損失860萬,重審判決中未予認定。

安雯反應

蘇越的前妻安雯第一時間在微博上發佈重審結果。12日中午11點22分,她在微博上寫到:「接法院通知,二審(其實是重審,編者注)判了:改判十五年,罰金三萬。我有點兒不知道該說甚麼。煎熬了近三年!終於……我想笑,卻笑不出來!我想哭,真的沒有眼淚!15年,我雖然覺得依然有些多。但是已經非常感恩每一位朋友的幫助!特別是蘇越的那位老朋友!感謝親人們!」

在蘇越一審被判無期後,已經和蘇越離婚的安雯,開始上電視做節目、寫書、參加演出,想盡辦法賺錢為蘇越還債,以求蘇越能被從輕發落。安雯曾在微博中稱,不改判她就剃髮出家。今年5月底,當北京市高院終審裁定發回重審時,安雯向媒體流淚鞠躬,稱自己震驚、感恩。

(責任編輯:伊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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