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稱改革勞教制度保障人權 被指鬧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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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10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王量報導)中共的勞教制度嚴重侵害公民人權和依法治國精神,一直廣為詬病。中共官媒日前發佈消息稱,「政府已在就勞教制度的改革進行研究」。但是,司法部官員只承認勞教制度一些規定和認定程序存在問題,仍堅持「勞教制度有法律依據」。大陸律師認為,所謂的改革勞教制度,「估計是一個鬧劇」。

民眾呼籲必須廢除勞教制度

大陸的勞動教養制度被指是世界上獨一無二的司法制度,公安機關無須經法庭審訊,即可將公民投入勞教場所實行最高期限為四年的限制人身自由、強迫勞動等措施。它確立於上世紀五十年代的「反右」運動,直到今天仍在被濫用,廣為詬病。

許多學者指責,勞教制度嚴重違憲,侵害了公民人權和依法治國精神,是現代文明社會的恥辱。

中共長期利用勞教制度迫害信仰團體、無辜群眾和上訪者,大陸民眾一直呼籲:必須廢除勞教制度。

中共官媒新華社日前發佈消息稱,中央司法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姜偉9日說,政府已在就勞教制度的改革進行研究。

但是,姜偉只承認勞教制度「一些規定和認定程序存在問題」, 仍稱「勞教制度有法律依據,為維護中國的社會秩序發揮了重要作用。」

律師:中共不可能依法治國

北京知名律師金先生一直關心大陸民眾的人權狀況,就中共提出的勞教制度改革,金先生13日接受了大紀元記者的採訪。

金律師表示,國際上有一個公認的司法準則:要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必須經過公正的程序,有獨立的法庭來裁決。而勞教制度下,中共不通過司法程序,沒有權力的監督和制約,直接就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

金律師對司法部「勞教制度有法律依據」的說法質疑,他表示,按照憲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法規,必須由人大立法。「勞教制度人大並沒有立法,是不規範的法規。中國的勞教制度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違法時間近60年。」

金律師表示,司法部不承認勞教制度違法,只是談改革而不是廢除勞教制度,表明中共不是依法治國,而是依黨治國。

金律師說,廢除勞教制度對於中共政權是一個「牽一髮動全身的問題」。金律師分析了幾個方面的原因。

1999年7月,中共開始全面打壓法輪功,公安機關找不到甚麼違法、犯罪的證據,不經過司法程序,就把大量的法輪功學員投進了勞教所。勞教所是中共迫害法輪功的重要工具。

金律師表示,「法輪功問題」是中共廢除勞教制度碰到的首要問題,「那麼多被關在勞教所的法輪功學員怎麼辦?」

金律師稱,第二個原因,勞教制度是中共打壓民眾的的一個工具,「它怎麼捨得放棄這麼好用的一個工具呢?」

「來自公安部門的阻力會很大,他們用起來很順手,想收拾誰就收拾誰,看誰不順眼就關到勞教所。」

第三個原因,金律師表示,涉及到政治體制問題。「勞教制度存廢究竟是由黨來決定,還是由憲法來決定?」

按照中共的馬克思主義理論和觀念,「國家是暴力統治的工具,法律是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

金律師認為,如果不放棄共產黨這套階級鬥爭的理論和思維,不改變黨對權力的壟斷,中共不可能依法治國。

改革勞教制度疑是鬧劇

中共官方媒體的報導,把改革勞教制度當作政府保障人權的舉措。

對此,金律師說:「只有司法公正、獨立,主權在民,依法治國,黨政分開,開發報禁、黨禁,才能從根本上改變大陸民眾的人權。」

但是,金律師表示,目前還看不出政府這些跡象。他說:「在目前的憲政制度下,中共仍然固守著共產主義的法學理論、階級鬥爭學說,考慮的就是統治權,法律、監獄、警察都是它的工具,它覺得怎麼好統治就怎麼用,法律有用的時候就講法律,不好用的時候就撇開。」

金律師說,所謂的改革勞教制度,「估計是一個鬧劇,我抱著冷眼旁觀的態度。」

金律師稱:根據他的觀察和思考,中共現在提出的勞教制度改革,不是存廢的問題,可能是包裝一下,披上一件件文明的外衣。「公眾的呼聲高了,壓力大了,勞教可能要搞一個甚麼程序。」

金律師分析:「會不會把勞教的權力交給法官?即使有正當的法律程序,但那又涉及另一個有沒有公正的法庭的問題。」

金律師認為,目前大陸司法不獨立,黨可以管司法,「改變不了原來的核心和本質。」

(責任編輯:李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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