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警方將有限度使用泰瑟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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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10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古琴澳洲悉尼編譯報導)南澳警察總監伯恩斯(Gary Burns)日前表示,南澳警方將不會在任何情況下對赤手空拳的犯罪份子使用泰瑟槍。

伯恩斯說,雖然最近警方發放出更多的泰瑟槍待用,包括一些鄉村警局,但是南澳警方將泰瑟槍控制在最嚴格的使用範圍下。

他在週四告訴ABC電台:「對手持凶器的人使用泰瑟槍是很危險的。我們不能將泰瑟槍視為常規防禦武器。也就是說不必對所有犯罪者都使用它。如果犯罪份子沒有攜帶武器,則無需使用泰瑟槍。」

21歲的巴西學生柯蒂(Roberto Laudisio Curti)在悉尼在警方對其使用泰瑟槍後死亡,對柯蒂死因的庭審仍在進行中。

柯蒂被4名警察用泰瑟槍射擊14次,使用辣椒噴霧和警棍,並被戴上手銬,後倒地死亡。

法庭瞭解到,柯蒂在前一天晚上與朋友聚會時因使用了少量的麥角酸二乙□胺(LSD)產生不良反應。他從一家便利店偷了兩包餅乾,致使一些警官錯誤的認為他是個帶凶器的搶劫犯。

伯恩斯說,南澳警方在過去的三、四年間,共使用過泰瑟槍181次。

在其它情況下,警方只是對犯罪人顯示一下泰瑟槍,或用激光瞄準器對準犯罪人。每次泰瑟槍被使用後都會再接受內部審查。伯恩斯說:「我們還沒有發現濫用泰瑟槍的案例。」

(責任編輯:李熔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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