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2年01月07日訊】欣聞2012年1月12日是你的接待日,你在百忙中來接待訴訟當事人,我們感到由衷的高興,或許你的一次接待可以化解當事人的積怨。
現在無錫市徵地、拆遷案件普遍不立案,不受理,或枉法判決,積聚了相當的民怨。訴權是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法院的司法不作為剝奪了我們訴權和依法救濟的途徑。無錫的拆遷受害者為了維護自己的訴權,多次到省高院、最高人民法院上訪反映問題,上訪量也創了江蘇之最。無故不立案的行為,本質上是侵犯公民的訴權,是一種違憲行為。因為,訴權,是憲法賦予公民在合法利益受損時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的權利,訴權發生作用時,表現為起訴權。
其次,接待應該名符其實,坐下來面對面,正視徵地、拆遷亂象。2011年12月8日,你院鄒建南法官接待,我如約而至,信訪接待廳除了老陸法官別無他人,立案廳、中院門衛均不知有院領導接待,我諮詢了陸法官,他請示了謝庭長答覆,「領導接待要預約的,徵地、拆遷相關案件到無錫市市民來訪接待中心」,那還叫領導接待日嗎?契約是現代文明的基石,如果法院多言而無信,還有甚麼好信任的?須知立案和信訪是二個概念。
法院庭長接待應常態化,在現中國特色的司法體系下,庭長接待很有需要和必要。可以監督承辦法官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公正廉明;可以傾聽當事人對案件的理解,耐心地做好疏導解釋工作,使當事人息訪服判;可以更好地貼近群眾,關心社會熱點、難點;行政案件的審理也有助於政府的依法行政水平。
規範立案廳建設,我們曾經到過北京市各級法院,那裏立案信訪廳相當文明,大廳裡有導訴台、導訴法官、計算機中心。導訴法官引導當事人到計算機觸摸屏拿號去立案接待室。那裏有很多的立案接待室,接待法官收下當事人的訴狀,負責案件的初步審查,而不是將當事人推到市民來訪接待中心。還有一個立案查詢窗口是開放式的,負責立案的相關手續或給當事人裁定書。
我們也知道法律去解決所有的社會問題既不現實也不客觀,但司法還是應該在行政權力侵害普通人權益的問題上有所作為。國家有那麼多法律,中央領導人也頻頻發話,「最大限度地減少社會不和諧因素,增進人民群眾與政府之間的理解與信任」,所以你們手中有「尚方寶劍」。
「民告官」很難,在行政、財政、人事的多重壓力下,不畏權勢,秉公辦案,需要勇氣,更需要敬畏法律。行政的救濟,司法是最後一根救命稻草,法院要精心呵護。
政府維穩,本質上淡化國家司法的作用,加強行政權的調控和高壓措施,後果是高昂的維穩成本,愈來愈高的老百姓心理預期,愈來愈多的群體性事件。他們的錯誤是沒有認識到信息社會,沒有認識到中國面臨的世界政治格局和全球化影響。司法的強勢介入是社會矛盾的減壓閥。
遲到的公正,不是公正,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尊敬的時永才院長,你是老法律人了,維持司法的公平、正義,職無旁貸。
2012年1月4日
無錫市民王振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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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鄭芬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