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成人贊成選民交住址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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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1月05日訊】針對早前區議會選舉引發的種票風波,一項調查發現,逾八成受訪者贊成新登記選民或更改選民登記地址時,都必須提交住址證明;但近六成人反對政府建議逾期更新地址可被罰款。

中文大學香港亞太研究所在去年12月19日至29日,成功訪問805名市民。調查顯示,對於一些選民搬遷後,無向當局更新選民登記地址,有63.9%的受訪者認為不可接受,表示可接受的只有27.2%。

對政府建議市民新登記為選民或更改選民登記地址時,都必須提交住址證明, 分別有86.7%和87.6%受訪者贊成,反對的只有約一成;79.6%的受訪者贊成隨機抽查部份選民,要求提供住址證明,只有16.1%表示反對。64.2%受訪者認同這些建議能有效防止種票。

不過,市民對政府建議選民搬遷後必須於3至6個月內更改登記地址,否則可被罰款有所保留。58.3%受訪者反對建議,贊成的有37%。中大香港亞太研究所指,不少市民有關做法仍有所抗拒,政府若真的實行類似措施,將來或會出現執行上的困難。

對於政府的建議是否會打擊選民登記意欲,有53.9%認為沒有影響,但亦有41.4%人擔心會有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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