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廉署控告八人種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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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1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莫森綜合報導)7名涉嫌在去年區議會元朗屏山南選區選舉中作出虛假陳述的男子,昨日早上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將案押後至下月16日。另外8名被告嫌在油尖旺區京士柏選區中,提供虛假資料以進行選民登記,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7名男子涉嫌今早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各人毋須答辯,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下月16日再審。裁判官在庭上表示,類似的案件愈來愈多,法庭會嚴肅處理。又向被告強調,不要以為在選舉中沒有投票就無事。由於有關罪行有機會被判監, 裁判官建議被告聘請律師代表。6名虛報地址被告各獲准以500保釋,另一名煽動他人提供虛假資料的被告則以5,000元保釋,需交出旅遊證件。

其中一名被告在庭上指,昨晚才知道今早提堂,趕不及聘請律師。有被告稱已退休,長年在內地居住,不明白種票事件。有被告指未有在區選中投票,不明為何被起訴。

警方去年12月19日至今年1月11日期間,拘捕該7名45至67歲男子。其中6人涉嫌提供虛假住址,報稱於洪水橋居住,但實際居於深圳,他們並無在去年的選舉中投票。餘下一名被告涉嫌煽惑該6名男子在選民登記中提供虛假資料。

在區選會選舉元朗屏山南選區,勝出的張木林獲2,187票,落敗的黃勝棠得1,394 票。

另外,廉政公署昨日落案控告8人,他們涉嫌在去年區議會選舉油尖旺區京士柏選區中,提供虛假資料以進行選民登記。今日上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分4案提堂,各被告已獲廉署准以保釋。

*101宗涉虛假陳述個案

8名被告年齡介乎21至59歲,當中包括學生,各被控以一項在選民登記時,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罪名,以及一項罔顧後果地在選民登記時作出不正確陳述的交替罪名。廉署早前接獲投訴,指有人在區議會選舉中觸犯投票舞弊罪行,各被告未有在區議會選舉中投票。

警方發言人表示,至今共接獲101宗涉及在選民登記中作出虛假陳述的個案,警方至今共拘捕15人,除是次被捕的7名元朗屏山南選區「選民」。去年12月警方拘捕8名美孚南選區「選民」,該次行動包括與內地茂名政協梁平名下美孚新邨單位被揭發「1屋有7姓13名選民」有關的兩個家庭。不過今次為首次有人被落案起訴。

落敗參選人提出上訴機會的選舉呈請限期前天屆滿,先後有10人提出呈請,包括投訴區內出現種票情况而要求推翻選舉結果的民協林健文、公民黨王德全、民主黨莊榮輝。另外,社民連的曾健成及東區丹拿選區的黃成光,其中曾健成指對手無將向街坊派發月餅、音樂會門票等開支計在選舉經費內。黃成光則指出,勝出的李汝大和另一名參選人嚴鳳至,在多處地方胡亂擺放易拉架和宣傳海報,涉嫌違反選舉指引和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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