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擬開徵垃圾費 四方案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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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1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關式明、鄭麗駒香港報導)香港政府昨日公佈都市固體廢物收費諮詢文件,提出4種收費方式,包括按量收費、定額劃一費用、參考用水量及向特定廢物產生者收費。參考外國經驗實行收費,預料廢物可減少一半。當局指,要先諮詢民意,再提出收費水平和立法時間表,諮詢期至4月10日。

政府於2005年已推出都市固體廢物管理政策大綱,昨日再進一步提出多個垃圾收費方案。第一種模式是按量收費,包括按廢物的體積、重量及收集次數釐定收費;按個別場所或整座樓宇評估收取;以預繳垃圾袋的方式收費,或在處置廢物的設施收取入閘費。

第二種模式是將垃圾費及每戶用水量掛勾,而不按實質廢物產生量;而第三種模式是不論垃圾量都收取定額徵費;第四種模式則是向特定廢物產生者收費,例如向工商業或其它特定行業收取垃圾費,家居豁免。無論最終採用哪種模式,當局會同時規定廢物必須分類,以配合垃圾收費政策實行。

諮詢文件建議的收費水平是參考其它國家及地區,以台北為例,10公升的垃圾袋,每個收港幣1.5元,估計每個家庭每月要額外付大約45元的垃圾費。台灣實施收費以來,廢物累積量減少六成。

環境局局長邱騰華指出,推出垃圾收費諮詢文件,是以經濟手段減少都市固體廢物的產生,根據海外經驗,收費在不同程度上可減少廢物棄置量;今次羅列不同的模式及其它城市的經驗,是希望找出可行的收費模式,而現階段未有具體收費標準,也沒有立法時間表。

邱騰華表示,現時香港每日產生的廢物有19,000公噸,回收率是五成二,即每日有9,100公噸垃圾棄置到堆填區,以2010年計,人均每日產生的固體廢物量為2.69公斤,較05年上升逾一成,問題需要正視。「長遠來為看單靠堆填區去處理垃圾是不能維持,因此要透過基本開支,政府就需立法去做。」

政黨環團支持按量收費

對於當局計劃徵收固體垃圾費,民主黨表示原則上支持,但認為部份建議並不可行,例如以用水量計算出垃圾收費,減廢效果有限,亦會令市民認為政府的目的只是為增加收入。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甘乃威指出,參考台北要求市民購買垃圾袋的成功經驗,按量收費是較可取的方式;但當局在文件中稱按量收費會犧牲公眾的方便程度、影響鄰里關係及令衛生水平下降,令人質疑當局推行源頭減廢的誠意。


香港民主黨立法會議員甘乃威2012年1月10日認為,垃圾按量收費是較可取的方式。(攝影:鄭麗駒/大紀元)

甘乃威指,在實施徵費時,政府應加強執法,如巡查及檢控,減低市民非法棄置廢物的可能性。他並指出,政府的收費建議不應以增加收入為主要目的,反而應以Revenue Neutral(稅收中性/收入中性)的原則推行徵費,例如研究減差餉等方式,同時設法減輕大眾財政負擔。他舉例說:「每家住戶可取得一定數量的垃圾袋,若使用超出該數量的垃圾袋,每個額外的垃圾袋的收費將十分高昂,以變相成為一項『懲罰性』措施,從而推動市民減廢。」

籲補貼基層 減輕負擔

環境諮詢委員會成員、地球之友副總監劉祉鋒認為,按實際廢物棄置量收費最為有效,可令市民減少製造垃圾;而政府在收費方面未有具體建議,希望能為低下階層提供補貼,減輕負擔。政府推出垃圾徵費的同時,亦應優化垃圾分類回收政策。他希望當局盡快完成公眾諮詢,推出法例,減輕堆填區的壓力,令市民意識到污者自付的原則。

綠領行動總幹事何漢威贊成按垃圾量徵收費用,相信不會對市民構成太大影響,但亦建議當局補貼綜援家庭;西貢將軍澳環保會亦指出,當局徵收家居垃圾費,將加重基層市民壓力,建議當局以分區為基礎,達至某個垃圾量減幅,區內住戶可獲下調差餉,提供減廢誘因。

餐飲業有保留 憂增成本

身兼環諮會成員的餐飲聯業協會會長黃家和則表示,業界對建議有保留,希望在落實收費時,提供鼓勵措施,例如減牌費或減稅等,以紓緩壓力。如果建議引入廢物收費包括工商業機構,要視乎水平收費對業界的影響,若導致成本大幅上升,將無可避免轉嫁消費者。

對於政府提出多種收費模式,有市民質疑,收費與用水量掛鈎,看不到兩者有何關係,認為以體積計算較為實際,亦擔心徵費令市民將垃圾堆積在家;亦有市民反對收費,認為現時膠袋已需徵費,加上食物及生活費高昂,擔心對低收入人士造成壓力,希望即使徵費,水平應在數十元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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