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施「惡法」 圖拆除法輪功真相展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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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9月09日訊】(大紀元記者李真、林怡香港報導)香港政府近期除了對新聞採訪、市民表逹政治訴求打壓外,更以所謂交通市容、區議會選舉等事為藉口,對和平抗議發起新一輪的打壓行動,試圖全面拆掉法輪功真相點的橫幅和展板。事件引發香港各界廣泛關注,認為港府向中共獻媚的新舉措,進一步壓縮港人民主自由的空間。

香港選舉將至,港府近期一系列向北京「交心」,以謀取政治資本的動作不斷,事件攤在陽光下時,又互相推責,令人益發對「五十年不變」的「一國兩制」擔憂。

中共副總理李克強訪港後 打壓升級

香港人權團體批評,從中共副總理李克強訪港以來,港府最近一連串壓制民眾示威與媒體採訪的行動,已經招致民怨沸騰,這次再度以變相「惡法」來打壓法輪功,並引起民間更大的反抗聲音。香港人權各關注團體呼籲香港市民警惕,站出來維護香港核心價值。

自1999年7月,中共前黨魁江澤民發起對大陸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以來,香港法輪功學員多年來一直在全港多個旅遊景點及街頭,風雨無阻地堅持向市民及大陸遊客講述中共迫害法輪功的真相,這已經成了香港獨特的風景線,更被國際社會讚譽為香港言論自由的指標。


法輪功學員在落馬洲擺放揭露中共活摘器官的真相展板,被食環署人員繫上限令拆除的通知。(攝影:宋祥龍/大紀元)


香港法輪功的真相展板和橫幅(攝影:宋祥龍/大紀元)

香港食環署限令拿下法輪功橫幅展板

據香港法輪功學員表示,今年9月2日,香港中聯辦前、銅鑼灣崇光百貨(SOGO)前、灣仔入境處天橋以及半山司徒拔道等多個法輪功真相點,先後收到食環署人員到場發出「擬對未經許可而在政府土地上展示非商業宣傳品的執法行動通知書」,聲稱在針對道路中央分隔欄的展示點的修訂管理計劃同時,還要「對非法懸掛於政府土地上的宣傳品加強執法」,並引用《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第104A條,要求將橫幅、展板等移走,否則處以最高罰款10,000元及每日罰款300元。

及至昨天,全港十多個真相點都收到類似的通知書,以落馬洲為例,昨日就有十多個食環署人員到來,在橫幅、展板上繫上用塑膠紙包著的中英文通知書,又以區議會選舉要清拆橫幅為由,警告法輪功學員要立刻移走橫幅,整整滋擾了一個小時才離去。食環署人員還警告說將在近日採取行動。

法輪功學員:憲法權利不容侵犯


法輪功學員呼籲制止迫害的橫幅,被當局貼上通知。(攝影:宋祥龍/大紀元)


香港法輪功的真相展板和橫幅(攝影:宋祥龍/大紀元)


法輪功學員在落馬洲擺放的各類真相展板,被食環署人員繫上限令拆除的通知。(攝影:宋祥龍/大紀元)

香港法輪功發言人指出,他們的講真相活動,包括在公眾地方展示橫幅和展板等,都是在行使基本法所賦予的言論表達自由及和平集會示威權利,旨在申訴不公、反對迫害。所展示的物品,都是在每日活動開始時擺放,活動結束時收回,沒有阻礙行人、也未妨礙交通或損害衛生。這樣的合法又平和活動,不應受到當局的壓制。

並且,他們所展示的橫幅、展板等等,都是用於揭露中共對法輪功人員的迫害事實,呼喚正義良知,反對迫害人權的普世價值,而食環署卻引用了一條管制商業廣告或宣傳品的法例來打壓市民和平示威的基本權利,明顯是引用條例失當。

在過去10年間,法輪功學員一直在香港公眾地方進行這種形式的和平抗議,早已成為香港旅遊點的特殊風景線。近年來才開始受到食環署干預,可見當局背後是有人出謀,圖扼殺港人的言論自由,收緊港人自由表達意見的權利(如李克強到訪,在住家附近也不能穿六四衫)。

香港法輪功發言人強調,香港市民有權在任何公眾地方行使和平集會示威的權利。香港終審法院2005年5月對法輪功學員被控阻街案的判詞早已表明,只要並非不合理地造成阻礙,市民都可以行使和平示威的憲法權利。當局任何干擾、破壞或侵犯活動物品的行為,包括強迫遷移、損壞或侵佔,都是違法行為,受害人將保留在法律上追究責任及追討賠償的權利。

籲港人維護香港核心價值

連日內,法輪功人員多次走訪食環署等有部門官員,向他們講清真相,據理力陳,並表明堅決拒絕移除橫幅、展板。據其中一名人員廖秋蘭透露,一些高層官員對於他們申明當局的做法踐踏基本權利,都顯得無可奈何、無言以對。

法輪功發言人強調,當局這次以所謂交通市容、區議會選舉等事為藉口,拿來一些不相干的法例來打壓人權,等同於把這些法例變成惡法。就如同當年港府配合中共,以所謂國家安全為藉口進行23條立法,打壓港人的人權自由一樣。這次行動顯示港府當局再一次配合中共,把中共暴政延伸至香港,肆意踐踏香港的核心價值。廣大的香港市民不會同意,眾多有良知的公務人員也不會助紂為虐。

如果任令「惡法」橫行,受到打擊的不單是個別團體,所有團體及個人都將身受其害。法輪功團體呼籲廣大市民毋忘溫水煮青蛙的警示,立即站出來維護香港的核心價值,制止大陸及香港政權不斷蠶食和踐踏香港的人權自由。

各界齊轟當局踐踏基本人權

事件引發了社會各界廣泛關注。據法律界人士表示,食環署所引用的《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只是針對小商小販,不適用於行使示威權利的表達團體。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在仔細研究了政府有關條文後指出,如果有條例去限制示威表達自由的話,相信這些法律肯定與基本法所保障的表達自由與示威權利抵觸。


香港法輪功的真相展板和橫幅(攝影:宋祥龍/大紀元)


2002年3月14日,十多名法輪功學員在中聯辦外抗議中共迫害,被警方拘捕並誣告以阻街、襲警等罪名。2005年5月,終審法院宣判所有罪名不成立。(大紀元資料圖片)

羅沃啟:法例不應凌駕於憲法之上

羅沃啟表示,十多年來法輪功人員一直在街頭、景點擺展板派傳單,當局藉著重新管制鐵欄上面的展示空間,而將矛頭指向法輪功學員,這是公民權利的倒退。羅沃啟強調,香港作為一個開放的社會就應該最大限度地去維護港人的表達自由,任何的法例都不應該凌駕這些權利。

梁耀忠:當局公然恐嚇示威團體

街工立法會議員梁耀忠直斥港府的做法是公然恐嚇示威團體,令人憂慮。特別是警務處長曾偉雄上台之後,打壓記者,透過不同的部門,不斷地打壓異見人士,令香港警察公安化。

他指,曾經試過投訴工聯會等親共團體非法懸掛橫幅,但食環署只搜走橫幅,根本沒有懲罰性措施,但對付和平示威表達意見的團體,卻用惡法加恐嚇重罰來禁止市民表達不同意見。他強調,一定要跟進這件事。

他認為,這次特區政府向法輪功下手,也是選擇在換屆之前向中共獻媚,事件令香港政府形象受損。他更憂心,特區政府已經成為中共的傀儡,完全沒有自主權,淪為了中共的打壓工具。

梁國雄:整個公民社會受侵犯

立法會議員梁國雄表示,這次署方以所謂區議會選舉為由拆橫幅,存在很多不清晰的地方。

他呼籲香港市民要警惕政府侵權,根據國際公約,公民的基本權利、表達和言論的自由是基本人權。「今次不只是針對法輪功,其實是向整個公民社會一個侵犯來的。」不能讓政府以任何理由,限制市民的自由。

立法會議員黃毓民表示,即使現在當局在區議會選舉前推出新的措施,也不能損害港人表達自由的權利。他認為今次是當局有計劃的行為,相信背後有中共的因素,因為法輪功反迫害令中共無法忍受。

民陣:示威自由越來越緊縮

民間人權陣線警權關注組發言人王浩賢指出,港府這種行動是對香港市民表達自由及權利的侵犯。市民有行動時,掛橫幅表達訴求,這是最基本的言論自由。他不明白為何一有選舉,市民自由表達的權利就要被壓制!

他還指出,最近一連串事件,顯示香港示威自由越來越緊縮。2010年公眾集會拘捕人數只不過是53人,但是今年才過了8個月,已經拘捕了400多人。香港的社會問題明顯的越來越嚴重,而政府都不去解決,逼得市民要使用示威的方式,來表達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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