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09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莫森綜合報道)3年前一宗妓女謀殺案,被告林培峰早前被判終身監禁,他不服判決,上訴得直,法庭稍後決定是否重審。
被告被控於2008年3月在北角電氣道一個單位,行劫及謀殺27歲性工作者譚小芳。他在案件開審前承認行劫及誤殺罪。但控方只接受被告承認首項罪名,拒絕接受被告承認誤殺罪。陪審團一致裁定被告謀殺罪成。法官就其行劫罪判被告入獄4年8個月,謀殺罪則依例判處終身監禁。
上訴庭指,在判詞中指出,雖然法醫官的報告認為很可能是被告把受害人的頭塞入廁所令她窒息致死,但亦承認受害人有可能是自己墮廁所撞傷,失去知覺,之後浸在廁所窒息。加上被告亦指自己並沒有殺人意圖。
上訴庭認為原審法官在總結案情時,未有充份考慮所有證據,無正確引導陪審團掌握法醫官證供的重點,對被告不公平,所以定罪是不穩妥的,裁定被告上訴得直。控辯雙方會在14日內商議是否接納誤殺罪名,或發還重審,被告繼續還押。
被告林培峰,2008年3月在北角電氣道一個單位,謀殺受害人並偷走她的財物。警方根據受害人被偷的八達通卡的購物紀錄,4日後拘捕被告。被告在原審被裁定罪名成立,判處終身監禁,其後不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