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車撞死人罰3.75元 當地單車族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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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9月05日訊】(大紀元記者季薇多倫多編譯報導)多倫多北約克1名老人在人行道被騎自行車的人撞死後,肇事人只被罰款3.75元。死者家屬呼籲不應讓自行車在人行道上行駛,但當地單車族辯稱,因為自行車道被佔,他們在人行道騎車也是迫不得已。

8月4日, 74歲的岡本(Nobu Okamoto)在位於芬治大道夾Sentinel路附近的人行道上行走時,被1名33歲的騎自行車人嚴重撞傷,經幾星期治療後於上週三不幸身亡。

而按北約克區的規定,肇事者僅被罰款3.75元。死者悲痛的兒子與女兒在出事人行道旁邊的電線桿上貼了1張告示,表示人行道是步行之地,自行車不應使用。

但當地單車族表示,他們沒有選擇,因為自行車車道太窄,而馬路上的汽車速度太快。上週四,在出事人行道上仍有不少騎車人過往。在人行道上騎自行車,已成為1個大問題。

據《多倫多星報》報導,上個月,1名49歲騎車人在人行道上把1名56歲婦女撞倒,造成被撞婦女頭骨破裂。警方根據高速公路交通法(Highway Traffic Act),控告該名單車人不小心駕駛,罰款400元。駕車人士導致他人受傷或死亡,會被控以危險駕駛刑事罪,但控罪僅適用於駕駛汽車人士。

作為2001年多倫多自行車計劃的一部分,幾年前在Sentinel路上已建有1條自行車車道。然而,當地自行車族解釋,芬治大道以西的自行車車道大多被Jane大街和芬治大道的商店、服務部門的購物、辦事的人所占用。

鑒於此次岡本在人行道被騎車人撞死,市議員卡羅爾(Shelley Carroll)表示,現有法規需要修訂,因為原法規僅針對「汽車為本」地區,例如北約克地區的兒童騎車族制定。

省安全聯盟主席帕特森(Brian Patterson)表示,過去的5年,自行車在人行道上騎行已經成為安省「1個巨大的問題」,存在於全省各大城市。但法規不一,且更新緩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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