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09月26日訊】記得兩三年前曾看過關於奧地利女孩娜塔莎卡姆普甚被一變態男子關在家中地牢當了8年性奴的新聞,當時的我深感震驚,不過卻從沒想到這樣的事情會發生在中國。然而,日前廣州《南方都市報》報導的震驚全國的河南洛陽「性奴案」,讓我深深地吸了一口冷氣。
警方稱,在洛陽市技術監督局執法大隊工作的34歲的李浩,在長達兩年的時間裏,瞞著妻子秘密在外購置了一處地下室,並耗時1年開挖地窖後將6名歌廳女子誘騙至此囚禁為性奴。其中2人死亡,4人被解救,4人年齡在16至24歲間。案件告破是源於一名被囚女子在外出被迫賣淫時打的舉報電話。
案件雖然告破,李浩也被抓捕,但案件還是有許多詭異之處值得人們深思。
其一,在被囚期間,女孩們不僅毫無反抗之意,反而相互妒忌,甚至常常以「晚上誰能陪大哥睡覺」而發生爭鬥;而且,女孩們都稱呼李浩為「大哥」或者「老公」。期間還發生了兩名女孩因爭風吃醋發生打鬥而導致其中一人死亡的事件。試問:如果女孩們同仇敵愾,以6人或者4人之力如何不能巧妙制服李浩?又怎麼會出現受害者也變成了加害者的情況?
其二,儘管李浩設置了7道鐵門,但他因為經濟上並不寬裕,是以會時常帶聽話的女孩出去賣淫,獲取嫖資。該案件被曝光就是源於9月初一個叫小晴的女孩的藉機報警。試問:在長達兩年的時間中,難道其他女孩就沒有找到逃跑或向他人求助的機會?比如向嫖客求助。
其三,更令人不解的是,當警察對被救女孩進行詢問時,她們竟然說李浩對她們「照顧有加」,甚至有人還試圖袒護李浩。
上述詭異之處無疑讓人們想到了「斯德哥爾摩綜合症」,這是指犯罪的受害者對加害者產生情感,甚至反過來幫助加害者的一種情結。其源於1973年8月23日發生在瑞典斯德哥爾摩一家銀行的人質劫持案。在警方與劫匪對峙130個小時後,以劫匪放棄而告終,但四名被劫持的銀行職員卻拒絕在法院指控他們,甚至還為其籌措法律辯護的資金,更匪夷所思的是,一名女人質還愛上了其中一名劫匪,並與之訂婚。
社會學家研究表明,「斯德哥爾摩綜合症」實際上是普遍存在的,從集中營的囚犯、戰俘、受虐婦女到亂倫的受害者,都可能發生這種畸形的情感。本文伊始提到的那個奧地利女孩就在首封公開信中表示被囚也不算壞事,「從某種角度來說,他(綁架者)對我非常關心。他是我生命中的一部份,因此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我為他感到悲傷。」
洛陽「性奴案」雖看似是個個案,但如果我們將加害者李浩與患有「斯德哥爾摩綜合症」的4個受害女孩換成是中共與中國老百姓,就不難發現其有異曲同工之處。這是為何?
對於李浩來說,讓自己的惡行不暴露的方法就是牢牢地控制被囚的女孩。暴力、恐嚇是一方面,比如通過打死不服從者來威懾其他人,但通過洗腦讓女孩放棄反抗是其惡行可以存在兩年之久的主因。在囚禁期間,李浩反覆地給女孩們強調這個地窖是一個如何美好的世界,外面的世界如何險惡等。此外,他還為她們準備了電腦,讓她們打遊戲、看電影,在暗日中享受所謂的「恩惠」。日復一日的謊話和一點點施捨,讓這些女孩逐漸喪失了思考的能力,甚至還對李浩生出了感激之情,而忘記了她們的不幸正是李浩造成的。
再看看中共。為了維持一黨專政,不讓中國人瞭解真實的歷史和中共的本來面目,中共將中國變成了一個遠比李浩囚室更大的牢籠。一方面,通過信息封鎖,屏蔽外界真實的信息;一方面,在國內憑藉專制的力量,不斷重複著謊言、美化著中共,灌輸著自己一套又一套貌似合理的理論,讓老百姓相信今天的生活才是幸福的,「沒有共產黨就沒有新中國」。也真有不少國人,像那幾個女孩一樣,在「謊言重複了一千遍就是真理」的洗腦中,真的就喪失了分辨善惡美醜的能力,喪失了思考、反抗的能力,誤以為中共的所為才是正確的方向,從而排斥一切對中共的質疑和批判之聲,忘記了真正的不幸恰恰是中共的暴政造成的。很顯然,中國大陸患上「斯德哥爾摩綜合症」的國人不僅僅是那幾個女孩。
而且,同李浩這個權力慾很強、可以剝奪他人生命的加害者一樣,中共也同樣操縱著中國人的生殺大權,而其正是利用著所擁有的專政機器,加強對民眾的恐嚇,以達到威懾的目的。
可見,李浩的「囚奴案」不過是中共統治的一個小小的縮影。天網恢恢,疏而不漏,行惡兩年的李浩最終還是因為小晴姑娘的覺醒沒能逃脫被逮捕的厄運,而罪惡滔天的中共還能逃脫覆滅的終極命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