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09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康尼澳洲悉尼編譯報導)工作者10年忠實於同一僱主才能獲得長期服務休假待遇,一直以來像懸在人們頭上的胡蘿蔔,可望而不可及。但一份工作干10年的思想已經過時,工作者應該能累計服務於不同僱主的工作時間,獲得這一休假。紐省最高工會組織的這一觀點,將推動建立一個全國性可攜式長期服務休假計劃。
據悉尼晨鋒報報導,新的研究表明,紐省有170萬員工,因轉換工作場所過於頻繁,已不能染指長期服務休假計劃。紐省工會秘書列儂(Mark Lennon)表示,該系統需要按照現代勞動力的現實進行改進。他說:「長期服務休假於1955年推出時,大多數的工作者終身只服務於一個僱主。(現在)工作者不應該必須在同一僱主門下工作10年才能賺取這一待遇。長期服務休假的現代化是我們向工作者提供更好工作和生活平衡的一個重要途徑。」
但僱主團體強烈反對這一可攜式長期服務休假計劃,稱這一休假應只用於獎勵對一個老闆一貫忠誠的員工。
悉尼大學職場研究中心收集的數據顯示,紐省每年有多達20%的勞動力轉換工作,約55萬的勞動力在他們的工作崗位上停留了5到10年,這意味著這些人如果因個人事務下崗或辭職,只能得到按比例的長期服務休假。
列儂說,可攜計劃可以以建造業、煤炭、合同清潔和裝卸行業工作者目前享有計劃的類似方式運作。工作者只要能夠繼續留在同行業工作,就可申請這一休假,費用由僱主支付。根據合同清潔行業的計劃,僱主將1.7%的僱員工資投入一個中央基金,工人們在工作10年後,可向該基金申請8.66週的休假工資,不論10年內服務於多少個老闆。
列儂建議政府推出一個可攜休假計劃作為「統一的」長期服務休假法的一部份。勞資關係部長埃文斯(Chris Evans)的女發言人表示,政府願與省和行政區共同制定一套全國性的待遇享受資格,但對於可攜計劃尚無打算。
澳大利亞僱主與行業聯盟主席布拉克(Garry Brack)表示,工會希望工人獲得「多次轉換僱主的補償」。紐省商會會長卡特賴特(Stephen Cartwright)稱,這一「大齡休假」將對工資成本造成不利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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