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09月25日訊】我們起訴閔行區政府已經一百多天了,在法院靜候佳音也有39天了,等來了9月6日關於立案的對話。法官們遲遲而來,又匆匆而去,他(她)們此行目的主要是傳達三級法院領導意見,而不是來傾聽訴民的意見。所以與廣大民眾共同分享法官們的精彩言論和觀點,同時希望你們進一步瞭解我們起訴的原因。
我們莘莊工業區失地農民上訪7年多,從工業區信訪辦到市委、市政府、市人大上訪千次,許多重大問題絲毫都不解決,其中酸、甜、苦、辣難以言表。維權找資料尋動遷辦遭拒絕,工程部部長顧鴻萍誣告不在現場的群眾代表邱貴榮;動遷辦科長馬惠林及職工沈嘉俊、朱文香、朱德賢4人惡意串通,閉著眼睛作偽證,導致邱貴榮同志拘留10天。意在嚇倒上訪維權群眾(老邱已在8月17日向閔行區法院提起上訴,狀告5人的誣告違法行為,區法院至今未立案)。
我們從上訪中醒悟過來,靠地方政府或某些部門來解決這些重大問題已不現實。這些官員成了暴發戶,是問題的製造者,怎麼可能解決自己的問題呢?只有法律是武器,可以擊倒貪官與違法者,讓他們付出違法的代價。於是我們手拿訴狀,與5月30日走進了一中院,向「民不告官」的惡習發起了衝擊,向違法者發起了攻擊……。上海的法院好像不是人民的法院,不是國家的法院,也不是法律的捍衛者、執行者,卻像地方政府忠實的實行者。是啊,他們吃的是地方「皇糧」,當然要為「地方」效力。即使號稱「全國優秀人民法官」的金明法官,嘴上甜蜜,骨子裡同樣是歧視老農民的維權。下面就是法官們的幾個精彩論點:
一、告區政府主體不對,應該告實體。
閔行區政府不執行中央政府和國家相關土地政策,剝奪土地使用權的合法補償,與民爭利製造了大量社會矛盾。莘莊工業區、吳涇鎮、馬橋鎮、華漕鎮、莘莊鎮、顓橋鎮……嚴重侵權達到上萬戶。不同程度的侵權不計其數,要化解矛盾需要法院依法立案,公正裁決,建設和諧社會的歷史責任,責無旁貸落到了人民法院。可上海的三級法院不顧全國大局,不顧最高院行政案件的若干規定,不顧全體公民的共同利益,製造藉口、不予立案,也不裁決,目的為地方政府開脫責任。法院如此膽大,最終受害的是國家的根本利益。
二、金法官坦言:「法院受理了,你們勝算多少?」
言下之意即使今後給我們立案了,輸贏判決權在法院,此時法院的立場很明顯,我們要討個說法,追究違法者的責任的願望會落空。金法官話鋒一轉,要我們找實體去,也許得到一些解決。大家看看金法官哪一點像「全國優秀人民法官」,倒像政府僱傭發言人和辯護者,向訴民傳遞這樣一個信息:即使立案也敗訴!
三、金明法官坦言:「你們即使打贏了官司也拿不到錢,法院沒錢。」
這是法院應該說的話嗎?(金法官聲明是代表高院的)任何單位和公民受到侵權,要求法院依法保護,依法拿回屬於自己財產。金法官多次提到代理人學過法嗎?懂現在的法律嗎?難道她自己真正不懂法嗎?打贏了官司原告拿不到錢有執行庭這麼一個簡單程序和道理,我們老農民都懂,所以金法官是在傳遞另外一個信息,達到動搖人心的作用。如今的法院真不知該說甚麼好。
四、金法官代表高院下結論:「你們靜坐法院一年、二年法院是永不立案的。」
訴權是全人類共同享有的權利,奴隸制社會和封建社會剝奪了底層群體的訴權。如今是21世紀文明社會,決不容忍歷史的重現,社會的倒退。如果高院堅持剝奪我們的合法訴權,上海市人大不為我們作主,我們近百名失地農民將集體上京請最高院。全國人大為我們作主,請最高院、全國人大組整頓上海各級法院,撤銷查出法院院長和法官們瀆職違法行為。
五、法院和法官們應該向我們的代理人道歉
我們的代理人趙迪迪是中共黨支部委員,退休後利用精湛的法律知識義務為需要幫助的弱勢公民,義務代理了各類案件上千件。他們仗義執言,引起了法官們恐慌,阻止他人言談「與本案無關」的問題,法官們卻問起了「與本案無關」的許多問題:「你讀過法律嗎?你懂得現在的法律嗎?你居住在哪裡?你退休前從事什麼工作?在哪個單位」等等,尤其把代理人與失地農民掛胸牌一事掛起鉤來。更為嚴重的是用「國家有一支部隊專門對付突發事件和超過紅線的人」來恐嚇訴民和代理人。當即遭到代理人和代表們一致抗議。對高院和中院法官們代表所在,法院違背「法官行為規範」規定,必須向代理人及我們訴民公開道歉。
著名維權人士馮正虎致函人大代表、法律界和維權人士公開信中寫道:「公民訴權的喪失,這就意味著得不到國家法律保護,立案難成了中國的大問題。」連最基本的公民訴權都被法官任意剝奪,老百姓還會對中國的司法有信心嗎?我們要立案整整超過一百天了,在法院靜坐督促法院立案也有39天了。可法官們不遵守有關法律規定,拒絕立案客觀上幫助地方政府進一步違法,如此下去社會正常秩序還能平衡嗎?
莘莊工業區失地農民
2011-9-10
(責任編輯:鄭芬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