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09月22日訊】日前,桂曉林女士來到安徽省轄區六安市金安區法院,遞交訴狀要求解除她與新婚夜被調包的丈夫岳志軍五年非法同居關係,並向法官訴說了自己的事實遭遇。法官告知她,解除非法同居關係不一定要通過法院,她完全可以自行離去。只要桂曉林本人不作被強姦的主張,法院綜合考量也不作深究。目前,桂曉林已自行回鄉,所生一男孩留給公婆撫養。
據大陸媒體9月19日報導,2005年,貴州籍女孩桂曉林在深圳打工,認識了六安市金安區男子岳志清,二人相識相戀。2006年5月,二人來到男方岳志清老家準備登記結婚。
原來,岳志清有個哥哥岳志軍,為人內向,不善言辭,年近三十也未討到老婆。二老對準媳婦說,按當地習俗都是先洞房再去登記結婚。
舉行婚禮之夜,在公婆的「導演」下,桂曉林和新婚丈夫被灌醉。第二天早上,丈夫岳志清聽見桂曉林的哭聲,才發現自己睡在柴房,而不是新房,瘋也似地跑進新房,發現哥哥竟然坐在新床的床沿,大喊父母,問這是怎麼回事,這時父母和哥哥齊刷刷跪在他面前,連聲認錯說「家醜不可外揚」,央求岳志清不要聲張。
桂曉林說,岳志清在她面前長嘆一聲說:「我走了!」從此一直音信全無,而後發現自己懷孕了。
由於桂曉林家鄉遠在萬里之外,結婚當年剛剛成年,一時沒了主張,在公婆的輪番勸慰下,她與被調包的丈夫岳志軍生活了5年,並為其生育一子。
(責任編輯:李家慧)